建築法修法 建築師批:笨蛋,問題出在施工品質
建築法修法正在立法院展開攻防,草案中針對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要導入第三方專業團體查驗的監造制度,台中市建築師黃文彬認為現在修法只削弱監督施工品質的建築師職權,卻不對負責施工的包商、主任技師要求,「做賊的喊追賊!」並主張如果第三方查驗真能提高施工品質,就請玩真的,讓第三方簽證負責,而不是「只簽名拿錢假象的打壓建築的整合者」。
日本大阪又發生地震,讓正在立院進行修法攻防的「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發關注,「第三方查驗」似乎又成為施工品質的重點。
黃文彬表示,建築師掌管建築物的設計與監造,不只要設計出具有美感的建築物,在建築物的施工過程中又必須代表起造人(即業主)確認承造人(即包商)的施工品質,監造過程包括放樣、組模、查鋼筋、驗材料、確認水電管線、灌漿等,一個樓層的施作程序必須有好幾道關卡(施工停留點)查驗,合格者才能繼續施工與呈報進度。
他指出,日本的工業化程度高,承包商素質與施工品質的要求有一致性的標準,每次去日本工地見學總是嘖嘖稱奇的讚美,反觀台灣,承包商素質參差不齊,又以最低價搶標,建築師碰到這種包商就頭痛,要更費心才能把施工品質要拉到基本水準。
黃文彬認為,現在修法只削弱監督施工品質的建築師職權,卻不對負責施工的包商、主任技師要求,「做賊的喊追賊!」這是什麼道理?如果第三方查驗真能提高施工品質,就請玩真的,對營造的整體環境下功夫,讓第三方簽證負責,而不是只簽名拿錢假象的打壓建築的整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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