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大談憲法 算不算僭越
【聯合報╱2010.11.06 03:18 am
二次金改案宣判,陳水扁被判無罪,關鍵何在?翻遍判決書,說穿了就是合議庭採形式上認定,憲法未明文規定金控合併是總統職權,陳水扁就算收錢為特定金控業者合併案下指導棋,不算是總統職權,就不構成「職務上收賄罪」。合議庭的無罪見解,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證明司法真是獨立的,不受政治干預;連馬英九都被寫進判決書,現在還有哪個總統敢干預司法?,但從另個層面來看,判決書大肆討論憲法層次問題,是否也僭越大法官釋憲的範圍?特偵組當初是以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上行為」收賄罪起訴扁珍,所謂總統的「職務」到底是什麼?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討論我國總統的職權,就出現要採實質上、還是形式上的兩種認定。合議庭採用後者見解,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總統的職權包含金控事項,陳水扁涉及金控合併,即使介入收錢,沒有「職務上行為」的問題,也就不能算是犯罪。合議庭承認,我國長久以來是強勢總統權威統治,獲有多數選票支持的總統,包山包海、無所不管,常有違反憲法的情形;但憲法規定,總統該做的事,只限於大法官解釋的列舉內容,即國防、外交兩岸及國家重大變故方針。合議庭認定總統的職權不包括金控合併,縱使扁珍承認收了金控業者的錢,阿扁表態支持國泰合併世華銀,主動打電話給李庸三,甚至要馬永成向富邦金的蔡萬才傳話,種種干預金控業合併的作為,都因不屬於總統職務上行為,一筆勾銷。
【聯合報╱2010.11.06 03:18 am
二次金改案宣判,陳水扁被判無罪,關鍵何在?翻遍判決書,說穿了就是合議庭採形式上認定,憲法未明文規定金控合併是總統職權,陳水扁就算收錢為特定金控業者合併案下指導棋,不算是總統職權,就不構成「職務上收賄罪」。合議庭的無罪見解,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證明司法真是獨立的,不受政治干預;連馬英九都被寫進判決書,現在還有哪個總統敢干預司法?,但從另個層面來看,判決書大肆討論憲法層次問題,是否也僭越大法官釋憲的範圍?特偵組當初是以貪汙治罪條例的「職務上行為」收賄罪起訴扁珍,所謂總統的「職務」到底是什麼?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討論我國總統的職權,就出現要採實質上、還是形式上的兩種認定。合議庭採用後者見解,因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總統的職權包含金控事項,陳水扁涉及金控合併,即使介入收錢,沒有「職務上行為」的問題,也就不能算是犯罪。合議庭承認,我國長久以來是強勢總統權威統治,獲有多數選票支持的總統,包山包海、無所不管,常有違反憲法的情形;但憲法規定,總統該做的事,只限於大法官解釋的列舉內容,即國防、外交兩岸及國家重大變故方針。合議庭認定總統的職權不包括金控合併,縱使扁珍承認收了金控業者的錢,阿扁表態支持國泰合併世華銀,主動打電話給李庸三,甚至要馬永成向富邦金的蔡萬才傳話,種種干預金控業合併的作為,都因不屬於總統職務上行為,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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