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921及331震災危樓10案已進行拆除或完工作業,其餘4案已進入更新程序:99年11月2日
本市921及331震災危樓除北投區尊賢街1案未採更新程序已重建完成外,其餘採迅行公告劃定更新地區辦理都市更新共計12案,其中9案已進行拆除或完工作業,其餘3案均已進入更新程序,報載並非事實,特予澄清。後續本府仍持續積極主動協助,對尚未完成更新個案協助相關更新作業,使住戶得以早日進住。都市更新處表示,本市因88年9月21日及89年3月31日2場地震造成災損建築物,經認定須迅行辦理災後重建者,已陸續於89年6月26日、91年11月19日、93年7月19日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共計12處),鼓勵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包括:東星大樓、豪門世家、慶福大樓、晶宮大廈、台北金融中心大樓、國泰攬翠天廈、勝利大廈(以上7案已完工)、尚華仁愛大樓、世和大樓(以上2案進行施工中)、松園大樓、社子街10號、合發社區(以上3案進行更新程序中)等,故有關報載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更新處後續仍將持續針對尚未進行拆除重建案件,將持續關切並予以必要之行政協助,使住戶早日完成重建進住。另外,媒體對於信義區信義路四段、基隆路口的富貴角大樓,遲遲未完成改進,質疑市府執行力之報導部分,查該案迄今仍屬「黃單」建物無立即危險,前經所有權人意見整合始於95年自行申請劃定更新單元,並經本府於95年11月3日公告更新單元,與前述12案之劃定更新法令依據不同。該案復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溝通整合協調獲得共識後申請成立都市更新會,迄98年1月7日始擬具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向本府申請報核,提經99年2月8日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31次會議審議時,因該大樓所委託之規劃建築師未依建築技術規則及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就高層建築之專用出入口緩衝空間、高層建築落物曲線與後院深度之高度檢討,經決議請更新會及建築師仍應依現行法令檢討本案建築設計再行續審,而都市更新處為協助本案順利推動,業數度邀請更新會及建築師檢討法令事宜,並經市府相關單位數次研商持續協助中。因此,本案係實施者申請內容不符法令規範致未能依法核准進行更新,與媒體報導所謂執行力毫無關連,特再予澄清。後續如經實施者與建築師檢討修正計畫,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及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前題下,本府自當全力協助該大樓更新作業,使住戶得以早日進住。
本市921及331震災危樓除北投區尊賢街1案未採更新程序已重建完成外,其餘採迅行公告劃定更新地區辦理都市更新共計12案,其中9案已進行拆除或完工作業,其餘3案均已進入更新程序,報載並非事實,特予澄清。後續本府仍持續積極主動協助,對尚未完成更新個案協助相關更新作業,使住戶得以早日進住。都市更新處表示,本市因88年9月21日及89年3月31日2場地震造成災損建築物,經認定須迅行辦理災後重建者,已陸續於89年6月26日、91年11月19日、93年7月19日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規定迅行劃定更新地區(共計12處),鼓勵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重建,包括:東星大樓、豪門世家、慶福大樓、晶宮大廈、台北金融中心大樓、國泰攬翠天廈、勝利大廈(以上7案已完工)、尚華仁愛大樓、世和大樓(以上2案進行施工中)、松園大樓、社子街10號、合發社區(以上3案進行更新程序中)等,故有關報載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更新處後續仍將持續針對尚未進行拆除重建案件,將持續關切並予以必要之行政協助,使住戶早日完成重建進住。另外,媒體對於信義區信義路四段、基隆路口的富貴角大樓,遲遲未完成改進,質疑市府執行力之報導部分,查該案迄今仍屬「黃單」建物無立即危險,前經所有權人意見整合始於95年自行申請劃定更新單元,並經本府於95年11月3日公告更新單元,與前述12案之劃定更新法令依據不同。該案復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溝通整合協調獲得共識後申請成立都市更新會,迄98年1月7日始擬具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向本府申請報核,提經99年2月8日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31次會議審議時,因該大樓所委託之規劃建築師未依建築技術規則及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就高層建築之專用出入口緩衝空間、高層建築落物曲線與後院深度之高度檢討,經決議請更新會及建築師仍應依現行法令檢討本案建築設計再行續審,而都市更新處為協助本案順利推動,業數度邀請更新會及建築師檢討法令事宜,並經市府相關單位數次研商持續協助中。因此,本案係實施者申請內容不符法令規範致未能依法核准進行更新,與媒體報導所謂執行力毫無關連,特再予澄清。後續如經實施者與建築師檢討修正計畫,在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及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前題下,本府自當全力協助該大樓更新作業,使住戶得以早日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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