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告三星臉面無光2011-05-26 00:57 工商時報 蘋果告三星越演越烈!蘋果控告三星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抄襲與侵權一個月後,雖然蘋果未主動要求法院禁賣三星新產品,但上周北加州地方法院裁示,三星必須提交新一代旗艦智慧型手機Galaxy S2、平板電腦Galaxy Tab 10.1等剛上市與未上市的5款新產品給蘋果外部律師檢視侵權與否,以便於讓蘋果決定是否對這5款產品提出上市禁制令。 三星多款產品如智慧型手機Galaxy S、平板電腦Galaxy Tab等,產品包裝、外觀、圖示、人機介面的手勢操作都頗有蘋果味,讓蘋果在4月中一狀告上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控告三星抄襲蘋果產品外觀並侵犯操作手勢專利。 根據外電報導,北加州地方法院上週開庭審理此案時,法官裁定三星必須向蘋果提交5項新產品,包括三星尚未上市的首款雙核心旗艦級Android智慧型手機Galaxy S2、平板電腦Galaxy Tab 10.1與Galaxy Tab 8.9、4G手機Infuse,以及剛剛開賣的4G 手機Droid Charge,在1個月內交由蘋果外部律師鑑定,以決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初步禁制令,禁止上述5項產品在美國銷售。 三星在2月發表Galaxy Tab 10.1後不久,蘋果就發表機身厚度僅有8.8公厘的iPad 2,機身厚度達10.9公厘的Galaxy Tab 10.1顯得賣點盡失,三星高層面對媒體訪問時表示,三星必須盡快改善Galaxy Tab 10.1的「不足之處」,並隨即在3月下旬宣布,將在第2季推出機身厚度降低至8.6公厘的新一代Galaxy Tab 10.1,代表三星的確有可能抄襲蘋果產品,是承審法官決定下達這項命令的主因。 主審法官強調,法院並未偏袒蘋果、蘋果也沒有向法院提出禁止三星新產品銷售的要求,但蘋果在訴狀中,以大量圖片指出三星侵犯蘋果專利之處,讓法院相信讓蘋果檢視三星即將上市的多款產品,並給予蘋果提出禁制令的權利,以避免有侵權疑慮的產品上市。 不過,為了保護三星的商業機密,法官表示三星提交的樣機只能由蘋果外部律師進行檢視,蘋果內部律師與員工均不得碰觸與檢視。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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