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跨海興訟 法院判還錢
2012-02-12 01:00 中國時報 國人愛賭自古皆然,但不論小賭、大賭在國內都違法,若因賭債告上法院,因賭博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被認定不必還。但是,台北地院在最近八個月內,受理來自澳門賭場訴請國人償還積欠賭債的訴訟,法官審理後,一改以往見解,判決當事人必須清償。
這些訴訟債務人,多主張所欠賭債違背我國公序良俗,以賭債不是債,辯稱當初在賭場內簽字借的錢就不必償還,甚至辯稱在澳門借的是籌碼不是現金,但多不為法官採信,原因都緣於澳門法律允許博奕,而賭場內規範籌碼等同借錢。
債務人的辯解,法院過去基於賭博是賭徒與賭徒間,或是與莊家(組頭)之間的約定,這種賭博產生的債務,雖然也是債,原因卻是基於賭博行為,有違公序良俗,法官都會判決不必償還。例如,藝人豬哥亮躲債多年復出後,有債主興訟討債,豬哥亮就曾主張欠的是賭債,藉此規避責任。
這種見解已慢慢轉變,賭債若發生在開放博奕事業的國家、地區,債權人是可以透過司法訴訟達到清償債務的目的。法官就認為博奕事業是澳門政府核准經營,為尊重澳門法律,在澳門賭場積欠賭債,年滿廿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借錢欠賭債就應受到澳門法律的規範,須如數清償。
代理澳門賭場訴訟的理律律師楊代華指出,部分國人在斯維加斯賭場內借錢賭博後不還,業者跨海興訟,最高法院就曾作過要償還的確定判決。
2012-02-12 01:00 中國時報 國人愛賭自古皆然,但不論小賭、大賭在國內都違法,若因賭債告上法院,因賭博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被認定不必還。但是,台北地院在最近八個月內,受理來自澳門賭場訴請國人償還積欠賭債的訴訟,法官審理後,一改以往見解,判決當事人必須清償。
這些訴訟債務人,多主張所欠賭債違背我國公序良俗,以賭債不是債,辯稱當初在賭場內簽字借的錢就不必償還,甚至辯稱在澳門借的是籌碼不是現金,但多不為法官採信,原因都緣於澳門法律允許博奕,而賭場內規範籌碼等同借錢。
債務人的辯解,法院過去基於賭博是賭徒與賭徒間,或是與莊家(組頭)之間的約定,這種賭博產生的債務,雖然也是債,原因卻是基於賭博行為,有違公序良俗,法官都會判決不必償還。例如,藝人豬哥亮躲債多年復出後,有債主興訟討債,豬哥亮就曾主張欠的是賭債,藉此規避責任。
這種見解已慢慢轉變,賭債若發生在開放博奕事業的國家、地區,債權人是可以透過司法訴訟達到清償債務的目的。法官就認為博奕事業是澳門政府核准經營,為尊重澳門法律,在澳門賭場積欠賭債,年滿廿歲以上,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借錢欠賭債就應受到澳門法律的規範,須如數清償。
代理澳門賭場訴訟的理律律師楊代華指出,部分國人在斯維加斯賭場內借錢賭博後不還,業者跨海興訟,最高法院就曾作過要償還的確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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