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美麗灣翻版」墾丁悠活麗緻,爆出未環評先營運,官方挨批失能,六號環保署臨時邀集營建署、屏東縣政府開會,釐清權責,環保署認定,悠活申請六區集合住宅,依當時法規,不需要做環評,儘管免拆,可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申請變更為旅館,卻分割送件,違背環評法。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說:「切割整個一到六區部分,我們認為部分跟環評法有違背,應該整個區都要一起送,尤其當時已經開發完成,由悠活公司經營管理,因此不能切割只有一、二區提出申請,一、二區小於一公頃所以不用環評。」
蓋「集合住宅」卻當「旅館」,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不諱言,出發點投機,由於後來「就地合法」取得一般旅館使用執照有瑕疵,要求停止營業、停止使用。「由屏東縣政府停止營業,再由我們墾管處停止使用,這樣兩個行為,當然要請他依法經過環評後,是否通過環評後,再申請變更全區為旅館使用的使用執照。」
除此之外,環保署也將同時追繳業者自95年以來的不法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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