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涉不法獲利9300萬 翁啟惠貪汙罪起訴
喧騰一時的浩鼎案,士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認定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涉嫌用女兒帳戶收受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行賄三千張浩鼎股票、不法獲利九千三百萬元,依貪汙罪嫌起訴翁、張兩人,起訴書中指翁「敗壞官箴」。
翁啟惠批檢方濫訴 將全力捍衛自己清白
翁啟惠是首位因涉貪被起訴的中研院院長。翁啟惠隨即發表聲明批檢方濫行起訴,並表示深感震驚與憤慨,他一心貢獻家鄉,不料受此屈辱,嚴重斲傷他的學術聲譽,將全力捍衛自己清白。
檢方還認定,張念慈和浩鼎副董事長許友恭、研發長游丞德、總經理黃秀美、總管理處協理廖宗智等五人,在知悉新藥解盲失敗、但未公布前就賣股,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嫌起訴;翁啟惠幫女兒賣股部分則獲不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翁啟惠和張念慈一九七九年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就學時相識,一九九九年兩人在美設立Optimer公司,後來在台成立的浩鼎為Optimer子公司。張擔任浩鼎董事長,從事抗乳癌新藥OBI-822研發工作。二○○三年翁辭去美國Optimer公司董事等相關職務,返國擔任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主任,三年後接任院長。
「我沒有買浩鼎股」事後被踢爆女兒持有
去年二月廿一日,浩鼎召開記者會稱OBI-822主要療效指標未呈現統計學上顯著意義,市場解讀新藥「失敗」,當時翁啟惠替浩鼎「說好話」稱:「我從未看過這麼漂亮的數據。」並認為臨床試驗成功。翁當時稱「我沒有買浩鼎股票」,事後被踢爆女兒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
起訴指出,抗癌疫苗的重要材料Globo H醣分子製造成本每公克二百萬美元,生產步驟繁複,張念慈為降低成本,以浩鼎一千五百張技術股為對價,交換中研院研究醣分子生產方法的成果。翁當時答應,但因經濟部對發行技術股有疑義,計畫中斷。
張念慈為及早獲得技術,二○一二年十二月再以三千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啟惠,翁透過女兒翁郁琇帳戶收受,並利用院長職權徵求「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技術授權公告後,開始與浩鼎合作。
翁郁琇三百萬股 實際操作者都是翁啟惠
起訴指出,翁啟惠主導中研院與張念慈妻子名下的潤雅生技公司簽訂備忘錄,並允許潤雅員工無償到中研院學習技術,潤雅在沒簽署授權契約情況下,取得酵素合成法技術;翁後來又主導私行交付中研院研發產製的醣分子供浩鼎使用,直到二○一四年四月廿三日解除備忘錄前,潤雅均未支付任何費用給中研院。
士檢去年四月搜索浩鼎等相關處所,扣得翁啟惠以女兒名義認購浩鼎股票的資金進出憑證,發現這些購股資金是張念慈代為出資,翁郁琇名下持有浩鼎三百萬股,但她帳戶從開戶到實際操作者都是翁啟惠。
最高學術機關院長 有負所託求適當之刑
起訴書指責翁身為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院長,不思國家與人民所託之遵守法度、善盡職責,卻為了一己之私違背公務員廉潔義務,有負國家和人民所託,敗壞官箴,為了維護法治和綱紀,請求士林地方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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