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防災都更條例 50%容獎一次到位
新北市政會議3日通過《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暫行自治條例》草案,針對房屋健檢耐震評估應立即拆除或結構修復、海砂屋、地震受損等危險建築,只要住戶願意都更,配合限期拆除、限期改善,一次給足50%容積獎勵上限,更補助建築詳評費用、房租補貼與稅捐補助,加速防災都更。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城鄉局長邱敬斌說,本自治條例主要針對高危險、高風險建築,只要住戶同意拆除更新,就給予定額容積獎勵上限50%,不用經過審議,且可以原建蔽率、原開挖率新建。
邱敬斌也說,住戶拆遷後的安置,市府也將給予1年租金補貼,每月可達4000到4500元,甚至重建期間,因土地無法使用,全額補貼地價稅,新建後4年補貼地價稅與房屋稅50%,只要是同一使建照範圍社區皆一視同仁,可避免同社區不同建築狀況不同影響住戶意願。
邱敬斌指出,此外過去危險建築住戶常因為建築物後續鑑定費用讓後續行成裹足不前,市府也早在去年11月通過「房屋健檢臨門協助方案」,補助建築物鑑定和詳評費用,希望市民早日脫離高災害風險環境,目前新北市約有100處社區可受惠。
但除了蘿蔔,也有棒子條款,若健檢發現房屋有立即拆除或改善必要,若有少數戶數不配合,可以建築法執行強制力。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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