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護理機構 浴火難重生
衛福部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凌晨惡火造成嚴重傷亡,專家指出,護理之家等照護機構住民,大部分為行動不便者,但卻多適用一般建築的消防法規,重要安全設備都沒有法規要求,這也是為何即便消防安檢、評鑑各方都合格,意外發生時,還是傷亡嚴重。
設防火門 撐1小時
「台灣的養護之家太簡陋,政府又不敢有更多規定,那就只能等著燒。」專家指出,除衛福部外,建築與消防法規主管機關也有責任,長照一直是政府相當重視的政策,除消防法規外,如何綜整協助國內長照照護機構在消防安全規劃及避難空間上的改善,已是刻不容緩。
台大醫院麻醉科醫師王明鉅過去在擔任副院長期間,曾處理2008年台大開刀房失火事件。他直指,台灣的長照機構,根本通通都不合格,光是沒有院子、沒有陽台及設立在高樓等,在國外來說都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救火SOP 訂定等級
以這次新莊失火來看,王明鉅指出,「床卡在門口」造成濃煙散布,因嗆入造成死傷,如果門夠寬,就不會有卡住問題,而現行法規,規定門只需要0.8至1.1公尺,但電動病床幾乎都是1.08公尺,除非把門加寬至少30公分,才能順利推床。若門加寬執行難度高,則可將每道病房的門強化成為獨立的防火門,只要關門,病房就是銅牆鐵壁,至少可撐一個小時等待救援。
新法管不到舊建物
王明鉅建議,衛福部應該和消防單位合作,針對不同樓層、不同房型以及不同身障別,設計多項長照機構範本,萬一發生火災,如何救火及動線設計等所有SOP都訂好,且不同樓層訂出不同標準,越高樓層,安全層級就越高。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滕西華表示,這次台北醫院護理之家火警,設置合法、消防公安檢查合格
,卻仍造成嚴重傷亡,關鍵在於關乎安全的重要設施設備都沒有法規要求,再怎麼檢查合格也沒有用,且國內還立法通過舊建物不適用新法規,讓舊建物曝露在更高風險當中,尤其國內護理照護機構,大多數都是舊建物,令人憂心。
警專消防科主任邱晨瑋教授表示,內政部在2012年修訂了建築技術規則無障礙建築物的規定,雖提升了身心障礙者的安全照護,但放眼國外,英、美已率先研訂運用電梯及樓梯避難的法規,建議國內電梯可比照緊急用升降機的設置,強化電梯及樓梯的避難功能。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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