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決如天威難測?司法院提升量刑可預測性
「判決怎麼差這麼多?」民眾對於法院判決,常質疑為何量刑無一定標準,這也成司法難受信賴的因素之一。司法院8月7日頒布「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明列量刑、定執行刑原則和注意事項。
刑事廳廳長蘇素娥表示,量刑和數罪併罰定執行刑問題,常引起各方關注,法院的判決有時也因刑度裁量而受指摘,對於要如何增進量刑、定執行刑的妥適性,避免不合理的歧異呼聲不斷,在「尊重審判獨立」的基本原則下,司法院訂立參考要點。
司法院為了擬訂量刑參考要點,除了研究外國法和相關國際公約規定、學說、實務見解,上月4日也召開諮詢會議,邀審、檢、辯、學界代表討論研商,也向各法院徵集意見,希望能凝聚共識,提供法官在量刑和定執行刑時,有明確的架構和原則可參考。
參考要點有兩大主軸,分別是「宣告刑之裁量」和「數罪併罰之定執行刑」。
宣告刑之裁量部分,明定禁止就構成要件事實雙重評價、兼衡有利不利情狀、比例和平等原則,並區分刑法57條各款審酌事由為犯罪情狀和行為人情狀事由,除說明各款事由的審酌目的外,也臚列審酌事由的具體項目和內容。
司法院也促請法官參酌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和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的建議妥適量刑;數罪併罰的定執行刑部分,則提醒法官注意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和行為人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的情形,並考量受刑人復歸社會的可能性。量刑時,司法院認為應兼衡應報主義、特別預防與一般預防。
不過判刑多寡是法官審判核心,「刑事案件量刑及定執行刑參考要點」對法官並無強制性,蘇素娥表示,如果法官量刑有「顯著偏離」的情形時,「宜」交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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