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加違建起火奪3童命 中市:既存違建須修法加強管理
台中市中區中華路一處透天民宅頂樓加蓋出租,昨天深夜傳出火警,三名未滿6歲幼童死亡。都發局表示,這處屬1995年以前的既存違建可緩拆,但分租就違法,最高可罰款30萬元丶強制拆除,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還須檢方認定。
台中市都發局指出,全市目前9萬多件違建待拆,一年可拆近千件,每年預算一千萬。因違建數太多採分階段處理。
都發局表示,違建物屋主的行為違反建築法第25條不得擅自建造。根據台中市違章建築執行原則,只要屋頂超過三個單元或加蓋第二層可以先勒令停止使用,屋主如果拒不改善會優先排拆。
都發局指出,中華路這處頂樓加蓋是1995年的既存違建,這一類的建物依法可緩拆,都發局針對潛藏的公安危機,已著手研究修改相關辦法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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