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地水保工程曠日廢時? 嘉縣議會提議平緩坡段解編
嘉義縣標高100公尺以上土地佔全縣面積超過58%,依法坡度大於5%地段需申請水土保持工程,但今天上午縣議會臨時會,副議長陳怡岳提案,針對地勢平緩區段,應請縣府向農委會檢討,修改相關法令,重新劃定山坡地範圍,節省不必要開發費用。
根據「山坡地範圍劃定即檢討變更作業要點」,標高100公尺以上土地,或標高未滿100公尺,但平均坡度5%以上土地者,需向相關單位申請水土保持工程。
但今天上午嘉義縣副議長陳怡岳在臨時會上時表示,有山區居民反映,水土保持工程曠日廢時,許多建設被迫延宕,縣府應與農委會積極討論重新劃定山坡地範圍,讓海拔100公尺且坡度低於5%以下土地,節省水土保持工程。
陳怡岳比較直轄市政府劃定的山坡地時,會再依據坡度陡峭者才劃入,再實行水保工程,議長張明達也附和,表示山區居民很多對此法案不諒解,希望此案能全數通過,未來縣政府協調相關單位修改法案。
「照理來說,要用坡度而不是海拔(判定是否需作水保工程)」,張明達說,嘉義縣番路、中埔很多地方海拔都超過100公尺,但地面都很平,但(政府)卻叫民眾多花錢作水土保持,「真的是浪費百姓的錢」
縣府水利處水土保持科科長蔡興融表示,標高超過100公尺但坡度低於5%地區大多集中民雄、大林等部分鄉鎮,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會不定期對山坡地解編通盤檢討,免去申請水保工程的繁文縟節。
蔡興融說,若海拔超過100公尺但地勢平緩,雖仍屬山坡地範圍,縣府也會輔導民眾採門檻較低的簡易式水保工程,不會為難民眾。
根據資料顯示,嘉義縣原山坡地面積約45721公頃,解編劃出後約剩44817.03公頃,劃出山坡地面積約903.97公頃,佔全縣山坡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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