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建管處爆集體收賄 涉案業者交保
台北市政府爆集體收賄案。調查局北機站查出,市府建管處時任幫工程司謝國立等4人,涉收受營造業者裕泰坤公司、長泰金公司賄賂,放水審核核發「陽明書院明德會館」豪宅使用執照,讓業者不因逾期取得執照遭罰違約金,昨天搜索19處地點,約談9名官商到案,今凌晨依貪汙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涉案業者5萬元交保。
漏夜約談包括建管科員謝國立、王德全、胡朝養、楊忠翰、跑照業者黃士勳等;交保業者則有長泰金公司總經理羅國郎、裕泰坤公司總經理王勁中、工地主任劉書瑞。
據調查,「陽明書院明德會館」是一名黃姓業者(案發後死亡)先向裕泰坤公司靠行,再向長泰金公司承包該建案工程,黃男與長泰金約定2015年11月須取得建案使用執照,否則要繳納10萬餘元違約金給長泰金,作為工程延宕之賠償。
黃男明知違規無法履約,為免繳納違約金,2015年11月透過跑照業者黃士勳,以現金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工程員王德全,謝國立及王德全在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下,竟於1天內火速簽准核發使用執照。
黃男為儘速完成違建複查,另行賄建管處查報隊約聘工程員楊忠翰、約聘工程員胡朝養各5萬元,使公務員無視陽台外推違規及未赴建案現場實地勘查拍照,予以放行通過違建複查,涉及貪汙行收賄罪。
據調查,行賄款是黃男經王勁中同意後支付,部分款項是裕泰坤出帳、部分款項則是裕泰坤先出帳,再向長泰金請款,由劉書瑞製作給經黃男過目。
北市建管處爆弊案連坐3級?處長:該負責就負責
台北市爆發建管處人員涉嫌收賄,1日內火速簽准核發放使用執照,但恐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也未赴建案現場複查即發照。對此,北市工務委員會上午請建管處說明未來如何防弊,議員們認為此案恐非單一收賄案件,且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若是系統性弊案,要連坐三級,對此,建管處長劉美秀說,該負責就負責。
建管處前謝姓幫工程司等人涉收受業者賄賂,護航核發使用執照、放行違建複查,1日內火速簽准核發使用執照,北檢前天發動搜索約談,訊後諭令謝男等9名官商以5到50萬元不等交保。
因涉案人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也未赴建案現場複查即「一日審照」過關。對此,劉美秀澄清,該建案施工後,在104年9月30日申請第一次申請使照,但文件不齊,11月20日審退,但謝姓幫工程司因肝病請假,由施工科王姓工程員接任,審退後11月25日申請複審,11月26日簽准,12月4日發使照,從申請到複查,其實並非「一日」審照。
不過議員徐巧芯認為,此案因承辦人員無視陽台外推已經違規,以及未赴建案現場實地勘查拍照,予以放行通過違建複查,議員王欣儀甚至懷疑業者是送假照片蒙混,沒有確實檢查就讓複檢過關,洪健益也懷疑可能是二次施工。
劉美秀說,為預防業者拿到使用執照後再違規、蓋違建,會發照後3至6月內去現場查看,此案業者在何時施工把陽台外推還不清楚,因過去有營造廠會先切結不會有二次施工情形,希望市府能一個月內就去現場檢查,市府原本會給予通融,但此案發生後,通融作法會先取消,一定要3至6月後再檢查。
對於如何有監督機制,確保工程員有親自去現場複檢?可能會用即時軟體或是line,攝影加自拍。另外,議員侯漢廷說,柯文哲曾說若是系統性弊案,要連坐三級,但此案是在104年發生,並非現在發生。劉美秀說,連坐三級是到處長,她該負責就負責,另外,涉案人員目前仍有3人在職,因已經不辦當時的業務,是否調職,會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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