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產業界發生多起離職員工盜用或外洩原公司營業祕密,或以不法手段竊取營業祕密案,例如友達光電高階主管跳槽大陸華星,台積電高階主管被韓國三星挖角,引爆商業間諜官司各界矚目。在科技廠商支持下,立法院昨火速通過《營業祕密法》修正案。
根據三讀修正條文,境內侵害營業祕密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到一千萬元罰金,若犯罪所得逾一千萬元,得於所得利益三倍範圍內酌量加重。境外侵害營業祕密行為則可處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金,犯罪所得利益若超過五千萬元,得在所得利益兩倍到十倍範圍內酌量加重。
立法院昨天也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及《航業法》等修正案。為防堵狼師流竄至校外的教學機構,補教法明定有事實認定性騷擾、性侵的犯罪或嫌疑者,不得在補習班、安親班任職或擔任負責人。
修正後的農保條例規定,已享公保、勞保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能參加農保,以避免社會資源重複使用;但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參加農保而領有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受影響。
此外,現行《民法繼承編施行法》規定「限定繼承」,繼承人得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有限清償責任,也就是繼承多少遺產就還多少債務,但現行規定對繼承的遺產小於債務時,一旦被債權人追討債務,須自行舉證;本次修法後,舉證責任轉換到債權人,減輕繼承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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