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高調行善出名的大陸商人陳光標今天又登上新聞版面。這次他自稱好意助人,匆忙簽下購買別墅合約,事後發現受騙,因此告上法院向屋主求償。
京華時報報導,中國大陸北京市昌平法院13日下午開庭審理陳光標購屋糾紛案。陳光標是以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公司提告。
報導指出,陳光標3月5日在散步時遇到一住戶王女士。王女士表示一人帶小孩生活困難,問陳光標可否購買她在昌平區北七家鎮達華社區的一棟別墅,面積600多平方公尺,售價人民幣1300萬元。
黃埔再生資源公司訴狀指出,考慮到王女士生活困難,且公司想買個地方辦公,陳光標當天晚上就隨王女士去看房子。但當時天已晚,王女士也沒帶鑰匙,陳光標沒看清楚房子。第二天王女士催促簽購房合約,陳光標因急著出差,便簽了合約。
後來黃埔再生資源公司派員工看屋才發現有問題。包括房子有抵押,房產證(所有權狀)登記的面積只有284平方公尺,其餘很多是違建,根本不值1300萬元。
律師表示,王女士至今沒有塗銷房產抵押設定,已構成違約,因此請求法院判決解約,且王女士應承擔違約金30萬元。
不過被告王女士在庭上表示,陳光標未依合約在3月25日前支付購房定金和首付款,反而在3月29日和4月1日兩度要求解約,才導致房屋無法辦理抵押塗銷。
王女士說,別墅沒有違建,只是封了陽台。她堅稱陳光標實地看了房屋,自己沒有隱瞞。
報導指出,因當庭調解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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