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金融監管機關26日達成協議,對衡量銀行的槓桿比率採取一致標準,以限制其資產表上的浮濫授信和風險資產,同時也讓投資人更易於比較各國金融機構的表現。 自2015年起,銀行須使用同一公式計算銀行槓桿比率,也就是最高等級資本占全部曝險部位(包括衍生性金融商品曝險和其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項目)的比率,以滿足新版巴塞爾資本協定(Basel III)的公開揭露要求。此一定義將在2017年前作最終調整。Basel III要求銀行槓桿比率2018年前須達到至少3%。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發表聲明:「槓桿比率的設計是為輔助風險性資產規定,限制銀行體系過度累積槓桿操作。」 槓桿比率是近來歐洲和美國激辯議題,兩方陣營原有不同觀點。美聯準會(Fed)官員據傳正考慮,為大型銀行訂定比Basel III更嚴格的槓桿率目標;但德國央行副總裁勞滕施萊格警告,別把槓桿率規定視為萬靈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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