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會批法官 柯令組專案協助重審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16年,去年風光開工,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都更案的事業、權變計畫皆撤銷,等於回到原點。都更業者大呼驚訝,質疑確定判決不合理;台北市長柯文哲則下令組成專案小組協助重審。北市都更處昨天表示,將先要求都更案停工。
永春都更自救會長劉德玢直言「心痛」,大家原本已在想像未來社區模樣,如今這種判決「誰能接受?」痛批恐龍法官助紂為虐,成為釘子戶威脅同意戶的幫凶,盼北市府盡快讓大家回家;若屬北市府疏失,也不排除提國賠。
據了解,判決結果市府始料未及,昨下午市長柯文哲親自主持會議,問官員「若全案重新來過可否更圓滿?」隨即下令成立專案小組,比照「168都更快軌專案」加速審議。
打贏官司的不同意戶彭龍三說,儘管自己被劃出都更範圍,但建商會整修他的房屋,「為何我的房子要變漂亮,成為建商哄抬房價工具?我們不求任何一毛錢。」
森業營造協理李政道直呼「我們很驚訝,到底搞什麼!」風險管理費率原本申請13.5%,後來都更審議委員會砍至12%,怎會沒有實質審查?且當時選配時,有跟同意戶蒐集同意書,但不同意戶未出席,最後幫忙挑選接近「應分配價值」房屋,「我們量身定做,法院卻說沒提供其他地方給你選」,根本不合理。
北市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表示,針對最高行駁回的原因,北市府將進行補強,除將重新選配外,並要求實施者再進入都更審議委員會說明,但是否可執行,還須與營建署及法院討論。至於建照,是根據事業、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如今皆被撤銷,已失去發放的依據。之後將跟實施者確認目前工地進度,評估公安問題,並要求停工,直到程序完備,再發放建照。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都更程序正義很重要,若碰到程序出現問題,就應審慎處理,避免住戶權益受損,不是「先拆再說」這麼容易。
不同意戶律師蔡易廷表示,權利變換精神就是公平公開,永春案同意戶先完成選配,剩下房屋再給不同意戶選,「你讓協議合建的人先選,剩下的再給不同意戶選,你就是把不同意戶當成二等公民。」選配將重新啟動,未來同意戶、不同意戶將一起同時選配。
1戶卡200戶 永春都更同意戶淚訴「市府沒肩膀」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16年,去年風光開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府敗訴,都更案的事業、權變計畫皆撤銷,等於回到原點,建照也形同失效,北市府已表態「須停工」。永春都更案數十名同意戶,今天前往工地開記者會,淚灑現場,痛批法院判決不可思議,更質疑「北市府怎一點肩膀都沒有」。
同意戶邱小姐指出,她爸爸死掉快10年,當初答應改建,因為爬不到十樓,期待電梯大樓,離世將近10年,結果大樓都還沒開始挖,現在好不容易開挖,她媽媽很高興「終於可以回家了」,如今傳出停工,「我媽媽昨晚問我該怎麼辦,我也不曉得」。
邱小姐表示,當初都更案,只要80%同意戶,就可強制拆除房屋,「北市府怎一點肩膀都沒有,請問你在做些什麼?就是玩政治罷了,我不能理解」。
邱小姐直言,200多戶小住民被一戶不同意戶牽制,大家應該去找不同意戶,看到底開出什麼條件,她不知道要到何時建案才能結束,已經20多年了,「拜托老天爺幫幫我們,我們是可憐的大眾,而不是有錢的小眾」。
永春都更自救會長劉德玢痛批,不同意戶王先生要求12.9億,當初北市府協商記錄都有,前面開口要錢,現在又用行政訴訟卡都更案,到底居心何在?這社會還有道理?還有公理?
根據判決書,最高行駁回北市府上訴,原因包括選配機制、風險管理費率、營建工程管理費有疑義。森葉營造建設開發部協理李政道說,這案子依法、依程序辦理,當初選配期間,有通知所有權人,且取得同意書,王家在選配期間都沒有提出意願,直到北市府核定,才向法院提出選配問題。
至於風險管理費、工程管理費,李政道說明,一切按照北市府提列標準申請,尤其風險管理費,當初申請13.5%,北市府僅認定12%,判決令大家不解,更已經影響一百多戶同意戶,目前僅一戶不同意戶王家,期待可以再商談。
對於北市府表態「須停工」。李政道表示,目前已經開挖至地下一樓,由於工地鄰近捷運隧道,雖然目前沒有影響的疑慮,但依照工程慣例,地下室開挖不能停、一定要繼續,目前尚未收到北市府停工公文,但希望北市府站在同意戶立場,在合情、合理、合法下,讓案子繼續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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