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林姓法官任職花蓮高分院時,承審前臺東縣長吳俊立的貪污罪,兩人卻又私下會面,被法務部人員跟監拍攝,而遭到調查。而他任內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款影響司法判決,還包括一起毒品案件。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林姓法官透過王姓員警,向曾姓被告家屬承諾,給他一百萬元能將一審判處的毒品案件改判無罪,法官前金後謝一共收了約五十六萬元,這名毒犯二審真得就被宣判無罪
許建榮表示,在檢察官的調查當中,擔任中間人的王姓員警、蘇姓白手套都坦承犯案,並繳回不法所得,唯獨林姓法官及另一名陳姓白手套都矢口否認,因此在檢察官的心證下,將林姓法官起訴,並求處重刑
而自白犯行的王姓員警及蘇姓白手套,都被檢方請求免除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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