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苑誰之過 前後市府、內政部大踢皮球【聯合報╱2010.01.07 05:28 am
台北市政府審查「一品苑」停獎申請案,辦理過程顯有疏失,監察院昨天糾正台北市政府,提案監委馬以工(左)、林鉅鋃在會後對外說明。
記者盧振昇/攝影
一品苑的停車獎勵核定,到底誰該負責?監院糾正台北市政府後,官員大踢皮球。北市府指前市府官員要負責,前市府官員指依內政部法令行事,內政部卻指決定權在地方政府。
北市府前副秘書長、行政院工程會主委范良銹昨晚表示,當年他曾質疑一品苑的停車獎勵,但市府法規會確認停獎政策是內政部法令,依法無法不獎給,申請案因此通過。
台北市前副市長、第一金控董事長陳裕璋也說,當時核給一品苑停車獎勵是依法行政,糾正文也提到,相關會議紀錄載明「目前法令無法禁止停獎的申請。」何況,當初北市府曾發文內政部,提出北市政府希望修改停車獎勵相關法規的要求,當時是李逸洋任內政部長,但未獲同意。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說,營建署已廢除停車獎勵措施,未來不可能再出現元大一品苑案透過申請停車空間獎勵而獲利;如果北市有意會同內政部向元大追討不當得利,內政部會進一步研究。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表示,早年都市停車供應不足,二十多年前建築法規即明訂,可以提高建物容積率來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
但葉世文強調,個別建案的停獎容積是由各縣市政府審核,因此一品苑停獎容積,最後是由台北市政府決定,與內政部無關。
范良銹說,在法定停車位以外增設停車位換取容積獎勵,確是政府的法令,且一品苑也不是第一件適用此法令的建案,當時雖然協調會上傾向不應給豪宅建案停獎措施,但最後法規會確認依法不可禁止業者申請,否則政府會站不住腳。
他強調,他並未主導市府協調會決策結果,只是依法行政。
台北市政府審查「一品苑」停獎申請案,辦理過程顯有疏失,監察院昨天糾正台北市政府,提案監委馬以工(左)、林鉅鋃在會後對外說明。
記者盧振昇/攝影
一品苑的停車獎勵核定,到底誰該負責?監院糾正台北市政府後,官員大踢皮球。北市府指前市府官員要負責,前市府官員指依內政部法令行事,內政部卻指決定權在地方政府。
北市府前副秘書長、行政院工程會主委范良銹昨晚表示,當年他曾質疑一品苑的停車獎勵,但市府法規會確認停獎政策是內政部法令,依法無法不獎給,申請案因此通過。
台北市前副市長、第一金控董事長陳裕璋也說,當時核給一品苑停車獎勵是依法行政,糾正文也提到,相關會議紀錄載明「目前法令無法禁止停獎的申請。」何況,當初北市府曾發文內政部,提出北市政府希望修改停車獎勵相關法規的要求,當時是李逸洋任內政部長,但未獲同意。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說,營建署已廢除停車獎勵措施,未來不可能再出現元大一品苑案透過申請停車空間獎勵而獲利;如果北市有意會同內政部向元大追討不當得利,內政部會進一步研究。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則表示,早年都市停車供應不足,二十多年前建築法規即明訂,可以提高建物容積率來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
但葉世文強調,個別建案的停獎容積是由各縣市政府審核,因此一品苑停獎容積,最後是由台北市政府決定,與內政部無關。
范良銹說,在法定停車位以外增設停車位換取容積獎勵,確是政府的法令,且一品苑也不是第一件適用此法令的建案,當時雖然協調會上傾向不應給豪宅建案停獎措施,但最後法規會確認依法不可禁止業者申請,否則政府會站不住腳。
他強調,他並未主導市府協調會決策結果,只是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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