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從沒貪官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 周占春再裁定 蔡光治等三人交保 * 2011-02-16 * 中國時報 * 【郭良傑、陳志賢/台北報導】 涉貪瀆案的法官蔡光治等三人獲交保後,檢方不服抗告成功。台北地院昨天更裁,檢方在庭上說:「涉貪被羈押的公務員,沒有人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但審判長周占春審理後,仍認定蔡光治等人沒有勾串、滅證之虞,依然維持原交保裁定。 得知北院維持原裁定後,北檢襄閱主任王文德表示,將等收到裁定書後,再與特偵組研究是否提出抗告。 蔡光治、陳榮和及黃賴瑞珍等人因涉及收受或協助潛逃中的前立委何智輝行賄,在「銅鑼徵地弊案」二審中,改判何智輝無罪。去年七月十三日被特偵組查獲蔡光治、陳榮和、李春地等高院法官涉嫌收賄,去年十一月起訴後,蔡光治、陳榮和、黃賴瑞珍繼續被羈押到今年一月廿七日獲得交保。 檢方對蔡光治等三人獲交保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更裁。蒞庭的特偵組檢察官郭永發重申蔡光治等人有羈押的必要,並強調「中華民國涉貪被羈押的公務員,沒有人能在一審辯論終結前走出看守所」他更直批「合議庭可以再忽略這一點」。 合議庭最後仍諭令維持原裁定,理由是蔡光治、陳榮和、黃賴瑞珍等人雖有逃亡及重罪的羈押理由,但三人並沒有逃亡的事實存在,也沒有證據認定三人有勾串、滅證的疑慮,已無羈押的必要性。
via hello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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