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政府 很失望:建國百年竟無國土規畫 * 2011-02-28 * 中國時報 林懷民再三肯定台灣的文明進步和台灣人的品質,也時而被外國人對台灣的讚美所打動,他認為政府該做的是,如何將這些民間的品質匯流起來,成為一股前進的力量,但政府似乎沒有這樣的計畫行動。 他認為,幸福指數才是政府最大的目標,而現在政府著重的「經濟」雖也重要,卻只是技術,而不能當成目的。 「建國一百年我最失望的就是,政府沒給我們國土規畫的政策。」林懷民表示,現在應該是談這件事的時候。他認為,台灣很棒,如果夢想都能聚力的話是很美好的事。只是,藍綠的角力,限制了夢想,因為即使他們各有夢想,卻只在意「對方會如何攻擊這件事」。 林懷民感慨,現在雖已解嚴,但政治人物胸襟還沒解嚴,「我對台灣如果有抱怨的話,就是覺得他的潛力沒被充分發揮出來。」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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