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房貸 央行不排除專案金檢 * 2011-03-09 * 【中央社】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在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中指出,為加強控管金融機構的不動產授信風險,央行已採行多項漸進措施,並不排除專案金融檢查。 央行總裁彭淮南明天將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他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央行已加強控管特定地區的房貸風險。 央行表示,自98年10月起即採行 4項漸進措施:分別為道德說服、加強統計資料蒐集分析、進行專案金融檢查、明文制訂一致性規範,控管土地抵押貸款及特定地區購屋貸款。 央行並舉出去年底進一步擴大購屋貸款特定地區範圍,自去年12月31日起,將購屋貸款的特定地區(台北市及新北市10個行政區)增加三峽、林口及淡水 3區,並將第 2戶以上購屋貸款成數由 7成降為 6成。 另外,央行將公司法人購屋貸款比照特定地區納入規範。並增訂土地抵押貸款條件限制,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土地取得成本與鑑價較低者的 6成 5,其中 1成應等到動工興建,始得撥貸。 一位不願具名的公股銀行主管表示,去年 6月起,央行限縮特定地區房貸業務後,台灣銀行等 5大公股行庫整體房貸餘額去年減少新台幣 283億元,土銀去年房貸餘額減少 141億元,但民營銀行的房貸業務卻增加。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