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斯特 建築界傳奇【經濟日報╱2011.03.07 04:17 am大師佛斯特(Norman Foster),被形容是位冷酷的高科技建築設計師。作品向以玻璃、鋼架為主體,建築內部的色系也多為白色;豐銀行大樓和被稱為「小黃瓜」的瑞士保險總部大樓,都是他的代表作。 去年的「星期泰晤士報富豪榜」(Sunday Times Rich List),佛斯特是前十名中唯一的建築師;儘管建築業在不景氣、破產頻傳的時代往往不堪一擊,佛斯特仍創建了自己的企業王國。 分秒必爭 搭車時也在工作 1967年成立Foster + Partners 事務所以來,佛斯特就成為國際建築師的代表性人物;75歲的佛斯特坦言,自己的要求非常高,但是除了「嚴格、公平地」對待別人,他也律己甚嚴。 佛斯特在全球13個國家開設了14家事務所,旗下擁有大約1,000名員工,規模之大業界無人能及;排名第二的Rogers Stirk Harbour + Partners公司是由佛斯特的友人兼競爭對手羅傑斯(Richard Rogers)所有,員工人數還不到200人。 佛斯特積極拓展版圖的作法也招來批評,外界認為他一心牟取商業利益而影響了專業判斷;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位在哈薩克的「和平與複和之殿」(Palace of Peace and Reconciliation),批評者認為,一旦腦中只有商業利益,創意恐怕就會被蒙蔽。 佛斯特21歲時靠著工讀的方式進入建築學校,並在1961年拿到了耶魯大學的學位。他回憶,自己賺錢完成學業「非常艱苦,但卻是發生在我身上最美好的事;我得付錢唸書,當然也對唸書充滿熱情;這段過程建立了我的價值觀,不管買什麼東西都心中裡有數。另外,我也學會善用時間,就連搭車時也在工作」。 佛斯特強調,經濟上的安全感絕非自己努力工作的動機,他也否認有關海外逃稅的指控,表示自己在英國及瑞士都有繳納稅款。他堅稱:「金錢絕對與我的工作無關。過去公司曾面臨危機,必須孤注一擲,簡直就像走鋼索,所以我才全力在各地拓展。」 放下自我 把客戶當成老大 經濟衰退導致全球對大型建築方案的需求下滑,連帶影響佛斯特的企業;公司營業額從前年的1.54億英鎊,去年下滑至1.34億英鎊,稅前虧損1,500萬英鎊,也迫使佛斯特裁掉了四分之一的員工。 儘管仍有裁員壓力,佛斯特強調:「我們正全力擴張版圖,提供更多整合工程服務,藉以對抗不景氣。」此外,佛斯特也不打算引入其他的合夥人,改變自己公司名稱;他表示:「這是自尊,而非虛榮心;自尊是極具價值、很有激勵作用的特質。」 佛斯特相當尊重客戶,他認為建築師的作用是呈現客戶的理念,而非依照自己的想法改變世界的樣貌;儘管現在聲譽斐然,佛斯特自認不會耽溺於過去的成就,目前也無意退休。 佛斯特的夥伴中,許多人是合作三、四十年的搭檔,這些人都是建築師出身,包括執行長馬吉迪(Mouzhan Majidi);佛斯特自豪地表示:「我們的工作動力,都來自設計。」 他的辦公室座落於河畔,風格當然也是玻璃帷幕及白色系;佛斯特表示,這全是為了激發創意。被問及如果自己出身平凡的雙親見到了他的豪華辦公室會有何感想,佛斯特充滿感性地說:「我想他們會很感動,以我為傲。但是我更以身為他們的兒子為榮,他們是最與眾不同的父母;他們勤奮工作,更給予我無與倫比的支持與關愛。」(取材自金融時報)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