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環境意識在法界中獲得重視

RCA工人盼得遲來正義 法院認證風險概念 將影響後續工傷、環境訴訟

本報2015年4月17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阿窕!我們贏了!」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激動向戰友黃春窕喊話,黃春窕則與許多受害工人一樣,因罹癌等疾病而無法親自到場迎接等待多年的遲來正義。17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宣判RCA(台灣美國無線電股份有限公司)等 95年度重訴更(一)字第4號侵權行為案,RCA需賠償5億6445萬元。
對此勝訴結果,RCA工人表示這個判決的意義是證實了RCA公司當年確實造成傷害,且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RCA工人堅持多年,終盼得勝訴
RCA工人原本所提出的賠償金額合計有27億元,如今僅判賠5億多元,自救會與律師團認為雖不滿意可以接受,劉荷雲表示,此宣判代表的是RCA當年確實造成污染,也該付出代價。
律師林永頌認為,此判決證實了污染造成傷害的因果關係,依照經驗,工傷與環境訴訟中,因果關係舉證一向非常困難。且包括死亡、疾病與無發病的3組都有獲賠,無發病者因面臨了患病風險增加而獲賠,也顯示法院有風險概念,這將影響往後的工傷與環境污染訴訟。
劉荷雲強調,雖然金錢不能彌補這些工人與家庭所受的痛苦,但這個判決等於告訴台灣所有廠商,對環境跟勞工造成傷害將付出代價。

RCA污染史  15年血淚抗爭

RCA案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工傷案,國際大廠RCA公司於1970至1992年來台設廠,在桃園與竹北、宜蘭地區設廠生產電子及電器產品,並以電視機之電腦選擇器為主要產品。22年內使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焊錫 ,不但留下了嚴重的土地和地下水污染,更造成上千員工罹癌。
RCA離台後,1994年開始陸續有工人身體出現異狀,1998年開始組成自救會挺身求償,在2004年正式控告RCA、奇異公司(GE)、湯姆笙公司(Thomson Inc)等3間跨國公司,並在2009年首次進入實體訴訟,黃春窕即為第一位出庭作證的RCA工人。
經歷了57次開庭、多次街頭行動、完成305份訪談問卷等努力,此案至去年12月終於走到一審辯論,並於今年4月17日宣判結果。

判決理由:廠商未善盡維護環境與污染管控之責

法院判決指出,RCA在台均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責任,任由欠缺專業環保評估與化學知識之員工,將已證實極可能對於人體有提高致癌風險之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讓其在空氣中揮發、隨意傾倒地面及地下,導致該地區之土壤與地下水遭受污染。
除此之外,RCA公司未提供合法防護措施、亦未於廠房內設置合法的局部排氣裝置、整體換氣裝置;甚至,生產線員工飲用水及員工餐廳飲用水、員工宿舍洗澡水之水源也都是遭有機溶劑污染的地下水,讓致使原告會員及會員家屬經飲食、皮膚、呼吸曝露於高濃度之有害有機溶劑中。
而自關廠至起訴時,原RCA公司員工發現罹患癌症者高達1,300多人,其中已有221人死亡,且死亡人數仍陸續增加當中。對此法院指出,該廠員工及當地居民罹患癌症風險高達0.3%,高於在醫學上可接受值為0.01%到0.0001%、導致癌症以外的其他疾病風險的「非致癌機率」也高達16.9%,醫學尚可接受值小於1。

殺人經濟  工人失去的遠高於賠償金

因此在此判決中,雖尚未患病者,仍因高風險而長久面臨著恐懼與威脅而得到賠償,被害人分為ABC 3類,獲賠者共計445人。
A類為已死亡員工,已病故者47人、提告家屬139人,判准人數61人,賠償最高金額168萬元、最低金額92萬元,總金額7017萬元;B類為罹癌或其他疾病者,選定人數249人,判准人數243人,最高金額447萬元、最低金額50萬元;C類選定人數141人,判准人數141人,最高金額153萬元、最低金額30萬元。
劉荷雲想起多年過程,情緒激動
「一個都不能少!」劉荷雲對於仍有部分成員遭到駁回不滿,參與訴訟的辛鴻茂老先生也認為賠償金額過低,應繼續上訴。
林永頌指出,雖然這個金額在台灣一向偏低的賠償金額中的確已經不算低,但RCA與湯姆笙這些大型國際公司,資本龐大卻惡行重大,明知造成污染卻選擇靜靜關廠離開台灣,甚至刻意脫產,若是發生在他們的母國美法,賠償金絕對更高。至於如何跨國取得賠償,林永頌認為必須尋求美法兩國協助與國際壓力。
辛鴻茂的妻子多年前就以病逝,他認為賠償金額過低,仍打算繼續上訴
到場的RCA工人們為已經離世、重病無法到場與受傷的土地靜默祈福,工傷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強調,台灣所謂經濟奇蹟就是用這些受害者的生命、身體與污名所換來,但多年來政府始終不聞不問,目前國內職災率仍相當高,盼RCA案的判決能讓台灣反省「殺人經濟」,別再延續傷害環境、傷害勞工健康的政策。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科技擠壓 原生種子快滅絕 2009/05/15【米千因/文】《聖經‧創世紀》:上帝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消滅。 於是上帝在罪惡滿貫的人類中揀選恪守本分的義人諾亞一家,諾亞夫婦、三個兒子及其媳婦,作為新一代人類種子來保存下來。上帝告訴他們,七天之後就要實施大毀滅,而命他們造一只方舟,一間一間地造,裡外抹上松香。諾亞一家立即照辦,等方舟造好之後,上帝說了:看哪!我要使洪水在地上氾濫,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子、兒子、兒媳都要進入方舟。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這些都可以留種,將來在地上生殖。2月17日當天,諾亞六百歲生辰,海洋裂開,巨大的水柱從地下噴射而出,大雨下不停,整整降了四十天,水無處可流,迅速上漲,淹沒了高山,最後凡是在陸地上靠肺呼吸的動物都死了,只剩下方舟上的人、動物及種子安然無恙。 目前有一群歷史學家與考古學家正在熱衷地尋找證據,來證明諾亞方舟的存在,而部分社會學家與環保人士卻將關注的眼光投向原生種子的培育與保留上。理由是工業革命以至基改科技發達的今日,原生植物種子滅絕了大半而不復得。比方,世界上原有二百多萬種食用性植物,稻米種類至少也有十二萬種之多,如今普遍種植的不到數百種。十九世紀,美洲大陸至少有七千多種不同種類的蘋果,現在則僅剩約三百種,且大都是雜交,原生種如鳳毛麟角;加上企業一手主宰的廣大單作,以及隨後而至的基改技術,雜食性的人類於是被迫成為挑食、偏食、速食的怪物。而糧食分配不均的問題不但未能因而獲得解決,甚且因企業的壟斷而更形惡化。雖有科技的介入而全球饑餓人口不減反增,糧食價格高漲不下,人類身心健康因飲食習慣的改變而為過胖、糖尿病、心臟病、憂鬱症等文明病所苦。人類以科技萬能的傲慢插手上帝的傑作導致這樣的結果,不待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的證明,全球暖化將引發大洪水的理論或會成為事實,那麼,一個有效而力量龐大的逆轉運動若非於此時出現,人難道只能坐以待斃? 義大利人Carlo Petrini首先發難,組成了國際慢食會,且一觸即發,如洪水漫過大地地延燒成一股運動,沒幾年,慢食所講求的良好、公平、乾淨的主旨與精神傳染了全球各角落,因而衍生出林林種種反應在慢活態度的活動與主張,於是慢食之後,慢活、慢設計、慢診斷、慢建築、慢手工、...

司法部要細究微軟/Yahoo搜尋交易

為何美司法部要細究微軟/Yahoo搜尋交易? ZDNET新聞專區:2009/09/14 微軟與Yahoo的搜尋交易,不但實行之日遙遙無期,現在更可能無疾而終。 兩家公司都預期美國聯邦司法部會詳細審查微軟接手Yahoo網搜業務的交易,而兩家公司也在上週五(11日)證實,司法部已要求他們提供更多相關資訊。這代表主管機關對此案的興趣已不只是一般程序的合法性。 針對此案,司法部可能從兩個不同的面向切入。其一,當局將調查廣告主是否因失去一個廣告通路而受損,以及此後Google會否在搜尋市場缺乏改善的動力,因為少了一個最大的競爭者。 就某些方面而言,司法部的調查幾乎是一項反射動作。紐約Constantine Cannon反托辣斯律師Matthew Cantor表示,當某個市場只有三家主要公司,而其中兩家決定合作,自然會引發調查。他說:「這件交易將在一個高門檻,且原本只有三個主角的市場,消滅其中一個競爭者。」他用1960年代的美國媒體市場為例,假如當時僅有的三大電視網有其中兩家決定合併,政府絕對會採取行動。 但這件醞釀多年的交易,卻沒有趕在較不排斥企業併購和收購的前朝政府任內提出。華盛頓州Robbin Russell事務所合夥人Donald Russell指出,經過多年的放任管理,司法部對企業併購活動的興趣又逐漸升高。經濟狀況不佳已減少了企業併購活動,但歐巴馬總統主政之下的司法部,可能開始扮演更強勢的管理角色。 Cantor認為,司法部將強迫微軟和 Yahoo將Yahoo的搜尋技術資產公開標售,換取該案通過。此舉將可引進第三方到搜尋市場,僅管這個新手必須挑起吸引搜尋者的重擔:Yahoo曾表示,絕大部分Yahoo搜尋的使用者,都是透過某個Yahoo網頁進行,這兩者的結合,是網路上流量最高的網頁。然而,微軟看上的不是這部分。該公司已投入龐大的資源推出Bing搜尋引擎,他們想要的是Yahoo搜尋技術的特定面向,更別說某些才華洋溢的工程師。 有鑑於微軟和Google兩大巨人多年來在華府的遊說角力,造成Google近年的交易飽受刁難,這次也可能是Google趁機扳回一城。Google拒絕評論司法部的動作,但有以下聲明:「線上(市場)的競爭一向激烈,而我們的經驗是,競爭為使用者造就了更好的東西。我們有意進一步瞭解這件交易。」(陳智文/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