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出爐 遠雄再贏了922天
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出爐,遠雄巨蛋公司針對北市府以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工法調整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最後獲得展延922天。遠雄申請大巨蛋工期展延的仲裁案,柯市府已二連敗。
因大巨蛋工期第二次獲得展延,已跨越柯市府2015年5月20日勒令停工的時間點。遠雄副總經理楊舜欽說,遠雄獲得展延922天,工期將算到今年10月底,證明遭北市府勒令停工當下,屬遠雄合法工期,假若停工的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停工期間損失,遠雄可向市府求償。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遠雄公司此次所提出之工期展延事由可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共請求工期展延1452天。
由於仲裁判斷理由認為,這屬市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當中提出的要求,所增加的工作內容,確使遠雄無法依合約所約定,在取得建造執照後3年內完成大巨蛋體育園區之興建工程,並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同意展延工期922天。
劉奕霆說,這項仲裁結果,與北市府於104年5月20日因遠雄未按圖施工而勒令停工屬二事。北市府仍呼籲遠雄積極向各主管機關提出都審、環評等各項審查申請,最後向主管機關完成變更建造執照,始得復工,履行合約。
柯市府非第一次仲裁輸給遠雄。去年3月,遠雄提出「土方運棄條件變更」工期展延459天的仲裁結果出爐,獲得展延110天;當時柯市府主張,即便展延110天,遠雄應於2015年4月17日完工,都發局在2015年5月20日才下令停工,證實遠雄施工落後、屬重大違約。
不過,11日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結果,將大巨蛋工期「大躍進」,除了完工日延長至今年10月之外,同時跨越「520停工」時間點,形同柯市府少了一道法律攻防戰的「護身符」。另外,遠雄尚有「路樹遷移、路型工程延宕」工期展延700天,仲裁結果未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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