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違章工廠 林揆終於有了新對策:先止血
針對違章工廠,行政院長林全今天作出新態度,他要求去年520之後新興建的未登記工廠,必須列第一階段即報即拆對象,估計共有286家。林揆說,先止血,後續既有違章工廠田園化生產聚落才會有討論的空間。
林揆今天下午聽取違章工廠處理策略簡報,據了解,農委會提出即報即拆政策,由於去年520以來,農地上又長出許多違章工廠,經部盤點結果是623家,但農委會依據內政部衛星航照圖對照,產生變異點估計僅286家。
農委會主張籌組跨部會違章工廠即報即拆處理專案小組,重新盤點違章工廠所在區位及核實家數,研擬即報即拆策略,以去年520為分水嶺,新增興建違章工廠列第一階段即報即拆對象,交給地方政府執行,包括採取6~30萬不等罰鍰要求搬遷,若不聽採斷水斷電,再屢勸不聽可連續處罰,甚至地方可強制拆除。
對於這項策略,林揆同意,他認為,如果去年520之後新產生的違章工廠不優先處理,無法止血,談既有違章工廠如何合法化,給予地方規畫田園化生產聚落策略,輔導合法化,都是很奇怪的事。若地方考量明年選舉不配合,官員說,那需要中央配合安置違章工廠的資源及協助,中央就不會配合。
政院去年以來針對新違建工廠就採取絕對拆除立場,高汙染的工廠則遷離、舊違章採集中管制。例如政院要在彰化水五金聚落頂番婆做示範區,把違章工廠集中管理,其中高汙染違章工廠遷移到鄰近工業區,其餘低汙染違章工廠以劃設專區,設隔離綠帶,改善汙水排放等基礎建設,處理違章成為前瞻建設在地型產業園區的一環。
不過,若在優良農地之外的違章,可變更為丁種工業用地,農委會則祭出高額的生態補償金,要求企業合法化必須繳交,作為農地保護基金。,惟生態補償金以變更工業與農地市價價差一坪計算,,乘以面積,再加上違規30年、每年30萬元罰款需繳900萬元,業者要變更地目動輒就得付出2千萬~1億元以上代價,經部認為衝擊中小企業生存,建議應調低計算基準,除兼顧公平正義,也要有可行性。
林揆今天同意企業要合法化變更地目,應繳交生態補償金,惟對細節,認為應先止血,斷絕新立的違章工廠後,再來談既有違章的後續策略,及補償金計算方式。
(工商)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