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免關 檢:判決與社會觀感落差大
嘉義縣長張花冠由胞妹張瑛姬代她勾選標案評委名單,並收取回扣,一、二審都認定無法證明姊妹共謀,只認定洩密、不構成貪汙;部分基層檢察官認為,法官的判決與社會觀感有很大落差,這種情形一再發生,再多的司改口號也挽不回民眾對司法的信任。
張花冠被控貪汙案的判決結果,引發各方質疑,今後官員如想貪汙,是否找非公務員的親信當「白手套」是不是就沒事了?
基層檢察官指出,部分公部門官員常見藉成立各種民間組織或團體,安插不具公務員身分的親信當「白手套」,私下雙方密切合作謀事,一旦出事,只會牽扯到親信,由親信作防火牆,躲在幕後的公務員、官員就可安然無恙。
「一般人都覺得有問題!」一名檢察官表示,評委名單事先洩漏,難道張花冠不清楚廠商會拿去做什麼用?張花冠是張瑛姬的親姊姊,將勾選評委的權力都交她,對張瑛姬收廠商回扣會一無所知?恐怕一般人都會覺得難以置信。
據了解,本案一審判決時,雄檢就表示,未來若是縣市長,將職權私下「委外」給非公務員,這名「不具公務員身分」者對外做任何違法事情,事件爆發後,縣市長都可推卸所有法律責任,將使政府「設官分職」制度形同虛設。
有檢察官指出,法院面對知名人士的官司時,常以更嚴格標準論斷犯罪與否,但常因此和一般大眾的認知產生很大落差,司法公信力低落,這也是一大原因。現今貪汙犯罪手法花招百出,檢調要加強辦案能力,將罪證蒐集得更完整,法官判決也不該不食人間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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