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民法總則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各分編正在起草
大陸1949年後首部《民法典》編纂已完成第一步。今天起,作為這部民法典總則編的《民法總則》正式實施,今後將全面滲透到大陸的案件裁判中,也將為大陸民眾生活提供新的規範。
財新網報導,大陸這次的施行的民法總則,是在先前已經實施30年的民法通則基礎上編纂而成,包含基本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附則共十一章206條,比民法通則多出50個條文,繼受的同時亦有創新。
例如,《民法總則》在自然人一章中規定,遺腹子繼承及接受贈與的權益,體現法律對並未成為獨立自然人的胎兒進行特殊保護。同時,大陸《民法總則》為尊重未成年人,《民法總則》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年齡下限由十周歲下調至八周歲。
《民法總則》還完善監護制度,將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和失能成年人納入監護範圍、突出民政部門監護責任、規定恢復監護人資格尊重被監護人意願等;重新給法人分類,按法人設立目的和功能不同,將法人分為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三類,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和居委會法人地位。
在民事權利方面,《民法總則》繼受《民法通則》的同時,還宣示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此外,《民法總則》還將一般訴訟時效期間延長為三年,並對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情形作出特別的規定,即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計算。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江平曾評價,這部《民法總則》創新不足,有一些遺憾。利入《民法總則》第五章民事權利,涉及到的物權有單獨立法,債權有了《合同法》,智慧財產權有單獨立法,投資的保護有《公司法》,繼承也有單獨一編,唯獨對人格權規定少,只有名詞,另外再加上個人資訊的保護這麼一個籠統的規定,將來是不是人格權還有必要再作為一章,還可以思考。
制定一部民法典是大陸民法學者的夙願,也是立法者追求的目標。從1950年代中期開始,立法機關先後數次組織編纂民法典,但因政治動盪、或條件不成熟而暫緩。
2015年3月,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先制定《民法總則》,再整合《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其他民商法律為民法典。
在制定《民法總則》的兩年時間內,相關草案先後經過四次審議,最終於2017年3月全國人代會上審議通過。不過,總則只是民法典編纂的開篇,具體規定物權、債權、合同等內容的分編才是立法重頭戲。
目前,民法典各分編起草工作正在緊張開展,立法機關人士曾表示,分則暫定物權法編、合同法編、侵權責任法編、婚姻法編和繼承法編五部分,期望2018年把民法典分編草案一次性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力爭在2020年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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