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設飲酒店 可不可以 中市府火大 批內政部「法制霸凌」 * 2011-04-21 * 中國時報 住宅區可不可以設飲酒店?台中市明令禁止,但內政部六日來一紙公文,指將修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以負面表列排除飲酒店設住宅區,修法前未禁止住宅區設飲酒店;業者提國賠求償,副市長蕭家淇開罵「法制霸淩」,地方無所適從,會被內政部害死。
阿拉夜店大火釀成九死十二傷慘劇,當時市府出示內政部公文,表示由中央允可設夜店,內政部長江宜樺隔天即在立法院否認行文台中市政府,明令住宅區不可以設飲酒店。
但鬧到差點讓市長胡志強下台的風波一過,內政部在四月六日竟然又寄來一紙公文,指出將修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以負面表列方式,排除飲酒店可以設在住宅區,亦即在修法之前,並沒有禁止住宅區設飲酒店,台中市府面對中央前後矛盾的說詞,氣到「有苦說不出」。
「法制霸淩,地方無所適從」,蕭家淇無奈的說,法令反覆矛盾,地方政府會被內政部害死,目前所清查的違規,在住宅區設立飲酒店或酒吧的大概有一百家,三月至今已執行廿二家斷水斷電,採取強制執行達到嚇阻目的,還有七十多家做最後處罰,達到法定處理要件,再採取強制執行。
內政部公文解釋,可能會引發台中市已被拆除的廿家夜店業者,提出訴願或申請國賠求償的爭議,蕭家淇面對內政部反覆的法令,仍然堅決強調「現行違規的七十家飲酒店要繼續斷水電,想申請設置的也絕對不會准!」
蕭家淇坦承,內政部這紙公文,有可能會產生訴願或申請國賠的爭議,業者不服市政府行政處分,可能會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或求償,或想設飲酒店的業者提出申請、或違規業者申請就地合法,「但市政府決定就是不准,就是禁止!」
阿拉夜店大火釀成九死十二傷慘劇,當時市府出示內政部公文,表示由中央允可設夜店,內政部長江宜樺隔天即在立法院否認行文台中市政府,明令住宅區不可以設飲酒店。
但鬧到差點讓市長胡志強下台的風波一過,內政部在四月六日竟然又寄來一紙公文,指出將修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以負面表列方式,排除飲酒店可以設在住宅區,亦即在修法之前,並沒有禁止住宅區設飲酒店,台中市府面對中央前後矛盾的說詞,氣到「有苦說不出」。
「法制霸淩,地方無所適從」,蕭家淇無奈的說,法令反覆矛盾,地方政府會被內政部害死,目前所清查的違規,在住宅區設立飲酒店或酒吧的大概有一百家,三月至今已執行廿二家斷水斷電,採取強制執行達到嚇阻目的,還有七十多家做最後處罰,達到法定處理要件,再採取強制執行。
內政部公文解釋,可能會引發台中市已被拆除的廿家夜店業者,提出訴願或申請國賠求償的爭議,蕭家淇面對內政部反覆的法令,仍然堅決強調「現行違規的七十家飲酒店要繼續斷水電,想申請設置的也絕對不會准!」
蕭家淇坦承,內政部這紙公文,有可能會產生訴願或申請國賠的爭議,業者不服市政府行政處分,可能會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或求償,或想設飲酒店的業者提出申請、或違規業者申請就地合法,「但市政府決定就是不准,就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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