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立體型錄購買手機 可以在收到商品 7 日內不附理由解除買賣契約法源編輯室/ 2011-04-13 針對業者透過陳列成本極低的展示機當作其立體型錄的方式吸引消費者前來購買,卻在收取定金之後,不同意消費者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的行為,新北巿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在昨(十二)日表示,業者的行為已經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關於郵購買賣的規定。 新北市消保官指出,坊間有業者在銷售手機商品時,只讓消費者看不具有功能的展示機,如果要看真品的話必須先付定金,但是付完定金後如果覺得不滿意,業者卻拒絕退錢,此透過陳列成本極低的展示機當作其立體型錄的方式吸引消費者前來購買,卻在收取定金後,不同意消費者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或者在交付消費者點收手機商品而啟封包裝的當場,拒絕消費者因檢視商品發現不滿意而主張解除契約的銷售獲利行為,已犧牲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所規定具有檢視商品的權利,且違反同法第19條第1項關於郵購買賣的規定。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郵購買賣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的方法,使消費者在不能檢視商品的情況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的買賣。另依據臺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時,除了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規定應告知消費者外,並應告知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如果企業經營者違反者,依同自治條例第12條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改善。 新北市消保官並表示,其已於前(十一)日函請相關同業公會轉知其所屬會員,以立體型錄從事銷售行為時,應依照臺北縣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告知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於收到手機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業者解除手機買賣契約,而不用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否則將會面臨到同自治條例第12條所規定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的處分。
土建築師打敗普立茲克獎大師 橫山書法館奪台灣建築獎 2022-11-03 01:22 聯合報 坐落於桃園大園、由新世代建築師潘天壹設計的橫山書法藝術館,奪得2022台灣建築獎首獎。圖/潘天壹建築師事務所提供 2022台灣 建築 獎昨公布得主。新世代建築師潘天壹設計的橫山書法藝術館奪得首獎。普立茲克獎得主庫哈斯與姚仁喜合作的北藝中心、普立茲克獎得主坂茂與石昭永合作的南美館,則與德光教會、巨大集團全球營運總部並列佳作。本土建築師打敗兩位普立茲克獎得主,評審形容,台灣建築獎得主潘天壹年紀雖輕,作品卻能同時展現「隽永中有淡淡驚喜」的兩種張力,為喧囂的時代帶來安定的力量,奪得今年建築獎首獎。 橫山書法館與埤塘為鄰,潘天壹以篆刻硯石為意象,將五個硯石內斂而分散地放置於埤塘旁,形成流動的書寫地景。評審認為本案利用東方的合院概念,塑造現代園林遊園式觀瞻,將書法的意境用建築表現。整體呈現安靜、平和、穩健,有驚奇但不吵雜,節奏疏密拿捏得宜。 評審團召集人劉培森指出,潘天壹將建築物拆散成尺度小的院落式組織,空間處理切合主題。他把內部空間的氛圍處理得非常好,讓人感到心靈的沉澱,節奏上又出現不同的層次。當訪客從外界進入內部,層次的處理非常精彩,感受水平空間的寧靜之時,看到天花板的結構,又能感受到趣味性。潘天壹年紀輕、卻有相當成熟的表現,「30年前覺得台灣建築水準差國際一大截,30年後覺得有許多年輕建築師慢慢冒出、令人欣喜。」 橫山書法藝術館從設計到完成花費四年。潘天壹透露,四年過程中「經歷很大的逆轉過程」,到現在都還覺得有一些「未完成」,希望透過獎項啟動學習和陪伴。他認為,建築作品並非完工之後便停止,「每個案子都是孩子、屬於這個地方、擁有自己的生命力」。迄今他每個月都會去看橫山書法館,「看地景如何陪伴民眾、繼續它的旅程」,也希望在建築的發展過程中,學習如何回應社會責任。 潘天壹是新世代建築師中,罕見從未出國留學的「土建築師」。問他心中的「台灣建築」是什麼?他形容是「只有在台灣才看得到的台灣建築」,從中可以找到社會、文化與產業脈動的浮現。他認為,台灣的大環境比較少談書法、台灣文化,因為資訊都是「和洋混合」的強勢文化衝擊,在這種衝擊之下,大家習慣浸泡在張力之中,失去對自己文化內在的表述。他認為,如果將台灣建築獎歷屆的建築師連起來,他們都在串連台灣的DNA,「只要串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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