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到元配臉書留言 通姦罪起訴
聯合新聞網已婚黃姓男子與陳姓小三暗通款曲二年,陳女還主動找到黃妻臉書留言,黃妻憤而控告二人通姦。黃承認與小三通姦,士林地檢署依據陳女的臉書訊息及黃姓人夫的證述,日前以通姦罪嫌起訴陳女。
檢方指控,2010年中至前年年初,黃姓人夫在新北市租屋處多次和陳姓女子(30歲)發生性關係,直到去年四月底,黃妻在臉書發現陳女的留言自承丈夫外遇後,報警提告二人通姦;但偵查中,黃妻對丈夫撤告。
陳女否認通姦,表示臉書上留言給黃「對不起,寶貝流掉了」,是二人在開玩笑,根本沒有這回事;黃妻直指丈夫曾帶陳女去墮胎。
檢方調閱陳女就診紀錄,發現陳女前年四月曾懷孕,當初是黃姓男子以「配偶」身分陪同女方到診所作流產手術,但黃否認陪同墮胎。
檢方認為,陳女曾以臉書向黃妻坦承與黃交往近二年,第一年就有性行為,有陳女的臉書網頁及部落格為證;黃也承認通姦,且確實陪同陳女墮胎,可認定陳女涉犯通姦罪。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