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禁賣令 美政府罕見推翻 |
針對南韓三星指控美國蘋果公司侵犯資料傳送專利權案,美國貿易代表佛洛曼三日宣布推翻原裁決,蘋果公司由中國大陸代工製造的iPhone 4手機及第二、三代iPad平板電腦,可繼續在美國市場銷售,理由是三星擁有的專利屬於業界普遍使用的「技術標準」。 南韓三星之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指控,蘋果部分手機及平板電腦侵犯三星專利權,結果ITC六月初裁定蘋果侵權,上述中國大陸生產的產品禁止進入美國市場。但美國政府有權在六十天內決定是否維持ITC的判決。 佛洛曼三日在裁決書中指出,美國總統歐巴馬指派他來重新評估此案。他表示,此案所涉及的專利具有業界「技術標準」的性質,而歐巴馬政府擔心如果這類專利的擁有者以此來封殺競爭者,將產生「潛在的傷害」,因此他推翻ITC先前的裁判。這是一九八七年以來,美國政府首度推翻ITC的判決。 本案中三星所擁有的專利,涵蓋將資料經由通訊網路傳送的技術,已被行動通訊業廣泛運用,業界並同意以此為技術標準。凡擁有「技術標準」專利權的公司,通常都保證會以公平且合理的條件授權其他廠商使用。 歐巴馬政府今年元月曾對ITC提出政策指導,要求ITC在處理侵權案時,應考慮到「技術標準」因素。 蘋果及微軟公司已承諾,不會利用任何被業界用作「技術標準」的專利權,來封殺具有競爭性的產品。蘋果公司發言人胡圭特表示,「我們為政府支持創新的作法喝采;三星不該濫用專利權制度。」三星發言人南基永則表示「失望」。 南韓分析師李順泰指出,「蘋果與三星間的專利權官司打到最後,可能會使專利法越來越寬鬆,而出現『雙輸』的結果。」 |
全文網址: 蘋果禁賣令 美政府罕見推翻 | 國際財經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2/8074898.shtml#ixzz2b4WaD5AK
Power By udn.com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