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3千萬交保 自由時報〕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索賄被羈押近一年,台北地院昨裁定他500萬元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另,罕見要求其妻簽下2500萬元的書面保證書,並規定他每晚到派出所報到,但因家人無法湊足保金,黃季敏最後還押台北看守所,最快今天獲釋。不過,台北地檢署漏夜向高院提起抗告,黃是否能重獲自由,仍有變數。
家人籌不出錢 暫還押
檢方調查黃季敏任內辦理「救災通訊平台指揮車」等採購案,懷疑他護航胞兄黃文宙等人取得標案,索賄金額超過1900多萬元,不明家產更逾億元,先後兩波起訴他。
黃季敏律師團昨表示,黃快一年沒見到家人,希望讓他交保;但檢方反對,僅同意黃解除禁見。
合議庭表示,第一階段的交互詰問程序完成後,已無勾串之虞,考量在羈押期限內無法結案,決定交保;黃當場笑開了嘴,頻向合議庭鞠躬致謝,強調一定出庭。
法界人士說,書面保在實務上罕見,但非首例,95年間台北市議員許富男涉及瀝青弊案交保700萬元,其中有500萬元就是由另名市議員陳永德出具書面保證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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