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輕稅 免稅資格放寬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公布房地合一改革方案,修正後朝向輕稅,自用住宅4000萬元以下持有6年享免稅,沒滿6年可用重購退稅,較原預期5年更優惠。長期持有,所得從第3年可減徵4%,最高可減徵80%。若獲立院審議通過,最快明年元月上路。
依財政部規畫,新制將透過奢侈稅退場轉型,未來出售持不滿2年不動產,改採所得課30%,超過2年則降為17%;另放寬追溯期,從2016年1月1日取得房產才適用新制。方案影響程度將逐年放大,實施首年影響戶數僅5251件,占全台974萬戶0.05%,即99%以上房屋不受影響,相信通過立法機會較高。
短期交易稅率30%
財政部正式公布房地合一改革方案,但是否過得了阻力很大的立院財委會仍有疑慮。不過,行政院長毛治國昨與記者茶敘時表示,此案已是該面對的時候了,他認為處理需符合居住正義。
財政部昨開新春記者會,公布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日前跌倒傷到骨頭的張盛和說,房地合一稅重點在保障自住、鼓勵長期持有,抑止短期投機,對個人、企業都採單一稅率17%,且為防假外資與外國人炒房,稅率比照短期交易拉高到30%。
原傳出財政部考量對應奢侈稅回溯5年,昨卻意外放寬,新制適用將從2016年1月1日開始。換言之,此前取得的不動產,都繼續沿用房地分離課稅。
張盛和說,因有2年內出售差別稅率,為避免奢侈稅退場空窗期,短期交易持有期間認定會回溯2年。舉例來說,2014年10月買房,2015年3月賣掉,便會被課所得30%稅負。
持有越久減稅越多
另傳出多種版本減免優惠門檻,張盛和說,參考央行對豪宅定義後,將免稅門檻從原先考慮的2000萬元改為4000萬元,只要出售價格在這以下,自住持有滿6年,且前5年沒作營業出租使用就可免稅。但6年內僅適用1次。此外,不符這條件也可用重購退稅減免。
張盛和說,無論自住、非自住,只要持有超過2年後,每年可減徵售屋所得4%,持有時間越長,未來減稅金額越多,最高減徵率可到80%。房地合一稅方案,與原先版本差距大,張盛和說,「想靠房地合一完成所有任務,沒這樣的萬靈丹!」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