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髮 修了羈押法 聯合報╱2010.07.09 04:09 am
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被羈押時,一頭長髮被理成大平頭,引發人權團體批判;行政院昨天通過羈押法修正草案,大幅鬆綁在押被告的管理,未來將依當事人意願,不強制剃髮、刮鬍鬚。
「受羈押的被告不是犯人,和已被定罪的受刑人不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行政院會表示,現行羈押法將尚未判刑定讞的刑事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無疑是將被告當作「準受刑人」處置,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法務部昨天指出,羈押法是六十多年首度全面大翻修,審酌大法官解釋及國際人權公約等規定,將未定罪的被告與判刑確定的受刑人待遇作區別,保障被告人權,象徵我國司法人權又往前邁進一步。
草案參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明定看守所應掌握被告身心狀況,依季節供應冷熱水洗澡,洗澡次數依季節及地區狀況,視一般衛生需要而定,但在溫和氣候下,每周至少入浴一次。
圖為四個月前邱長髮的照片。
聯合報系資料照/潘俊宏攝影
目前新收押的被告幾乎都須要檢查肛門,修訂的羈押法規定,新收容的被告進入看守所時對身體的檢查,除可能夾藏違禁品者外,不能作侵入性的檢查,且檢查身體應注意隱私,如須作侵入性檢查,應由醫護人員執行。
為了維持被告身心健康,看守所得實施作文、演講、歌唱、壁報、書法等文康活動,也可以收看廣播、電視,且可持有私人收音機及電視機。
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被羈押時,一頭長髮被理成大平頭,引發人權團體批判;行政院昨天通過羈押法修正草案,大幅鬆綁在押被告的管理,未來將依當事人意願,不強制剃髮、刮鬍鬚。
「受羈押的被告不是犯人,和已被定罪的受刑人不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在行政院會表示,現行羈押法將尚未判刑定讞的刑事被告準用監獄行刑法,無疑是將被告當作「準受刑人」處置,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法務部昨天指出,羈押法是六十多年首度全面大翻修,審酌大法官解釋及國際人權公約等規定,將未定罪的被告與判刑確定的受刑人待遇作區別,保障被告人權,象徵我國司法人權又往前邁進一步。
草案參酌「聯合國在監人處遇最低標準規則」,明定看守所應掌握被告身心狀況,依季節供應冷熱水洗澡,洗澡次數依季節及地區狀況,視一般衛生需要而定,但在溫和氣候下,每周至少入浴一次。
圖為四個月前邱長髮的照片。
聯合報系資料照/潘俊宏攝影
目前新收押的被告幾乎都須要檢查肛門,修訂的羈押法規定,新收容的被告進入看守所時對身體的檢查,除可能夾藏違禁品者外,不能作侵入性的檢查,且檢查身體應注意隱私,如須作侵入性檢查,應由醫護人員執行。
為了維持被告身心健康,看守所得實施作文、演講、歌唱、壁報、書法等文康活動,也可以收看廣播、電視,且可持有私人收音機及電視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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