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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May, 2009
違章建築裁處書,為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自屬行政處分
連動債投資損失 擬分3級賠償 在金管會要求之下,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近日已針對連動債申訴案做出100件評議,預計今天下午將進一步討論損失賠償成數以及對外公布方式。 據了解,目前初擬的賠償成數,按照投資人損失金額、投資人的條件,分為低中高三種類型,銀行過失情節較輕微為低的範圍,賠償比率在10~25%;中等程度為25~50%;情節嚴重的,例如理財專員明知投資人年紀較老、財經專業知識不足,卻仍不及投資人特性而銷售連動債,這種情形的銀行責任較重,償金額屬高的範圍,則是50~80%;換句話說,最多只賠到八成。 不過,銀行公會評議委員會強調,這項方案尚未定案。 此一賠償比例將影響到上萬名連動債受害人,根據銀行公會統計,自去年九月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保護,連動債風暴發生以來,包括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受理投資人申訴件數已超過1.8萬件,總求償金額也超過960億元。 銀行公會原本預定在上月底即停止受理評議,但考量部份受害人權益,日前宣布延後接受申訴期限到6月底,並放寬申訴案受理標準,因此受理案件現仍在持續增加中。 據了解,銀行公會組成新的金融消費爭議評議委員會後,原本決定在今年三月就評議出第一案,但因多數銀行都擔心成為指標性的第一案,紛紛在評委會評議前抽回案子和解,導致評委會遲遲未做出任何評議案。 評議委員表示,銀行擔心評議出爐,主要是一旦做出評議,除了諸多銷售不當將公開,可能受到主管機關的處份,還有系統性賠償問題,因為同一類型的案子可能全部都得賠償,金額變得可大可小,難以預估。 也因此,之前不少銀行原本都抱持著擺爛態度,愛理不理,完全丟給評議委員會和解協調,但近來態度已轉為積極,據統計目前包括銀行本身、銀行局及銀行公會所處理的和解件數,約已有8000件。 金管會上周要求評議委員會儘速做出連動債評議案,由於評議委員會之前已設計出「模組化系統分析」,因此短短幾天即已做出100件評議案。 這套系統,依據申訴人陳述,輸入資料後,即可評議出銀行是否有過失及過失嚴重度。 【2009/05/27 聯合晚報】
台商早就投資外國公共工程 * 2009-05-26 * 中國時報 * 【林上祚/新聞分析】  每個國家財政狀況不同,公共建設是否該開放民間經營,世界上沒有統一的答案,但不是所有公共工程,都會有國家安全顧慮,民進黨立院黨團,在堅決杯葛陸資參與愛台十二建設BOT案的同時,該回歸基本面,從公共工程本身自償性出發,決定陸資與外資是否有參與空間。  事實上,從公共設施委外經營的角度,台商早已獲准到對岸投資,國內休旅業者南仁湖,去年取得杭州灣跨海大橋南岸服務區委外合約,經營權租賃期十年,元大馬家也在大陸廣西桂林投資樂滿地遊樂園。  大陸市場以外,台商也投資國外不少公共建設與工程,去年大陸工程才與越南簽約,雙方共同爭取胡志明市及其周邊地區的基礎建設工程,中鼎工程長年以來,也在中東等地參與多項重大工程,陽明海運四年前也與韓日等海運業者,共同投資比利時安特衛普國際碼頭公司,經營貨櫃轉運業務。  國際機場、港口等重要設施,因為涉及到國家安全,美國國會在二○○六年曾否杜拜國際,投資美國六個主要商港,但其他重大工程,例如高速公路是否該讓外資投資,並非鐵板一塊,以美國為例,美國密西根到德州美墨邊界的第六十九號州際高速公路,就有路段開放外資興建,澳洲麥格理集團旗下基礎建設基金,也投資美國印第安那州高速公路收費系統。  台灣BOT案是否過於氾濫,這個問題並非始於馬政府,電影海角七號裡的「山也BOT,海也BOT」,指的是類似月眉育樂、大鵬灣、台東杉原海水浴場這樣的觀光據點委託民間經營,台灣政府缺錢,類似淡水漁人碼頭,委託民間經營已經成為趨勢。  台灣第一季民間投資大幅衰退四成,是造成台灣經濟衰退一○%的元凶,馬政府愛台十二建設,三分之二的資金要靠民間提供,以目前全球低迷的投資環境,台灣實在沒有挑剔資金來源的本錢。
原告係被告之指導學生,論文提綱觀念或內容可能係得自被告之指導 ,或經被告指示閱讀相關文獻而獲得之知識,則原告之著作主要係經被告 之指導,或是沿用被告先前論著之文獻,對於是否構成無實質近似之質與 量之判斷,自須採取比較嚴格之標準,即被告論文與原告使用相同文字之 文句必須有較高之原創性,如原創性甚低,相同文字之數量必須提高。否 則,指導學生於加引註之情形下,可引用指導教授原創性甚高之文章,而 指導授教卻不能引用指導學生引用指導教授原創性甚高之文章所寫成原創 性甚低之文句,顯然違反著作權法保護創作之原意。
扁不如盧 希望不代表台不如韓 收賄醜聞纏身的南韓前總統盧武鉉,跳崖自殺身亡。他出身貧寒,發憤苦讀通過司法考試,旋以人權律師提倡清廉政治享名。執政時政績平平,先盛後衰,卸任後爆發貪汙醜聞,因妻兒近親於其任內向商人索賄,引起調查,他聲稱對家人收取錢財並不知情,但公開表示無顏面對國民,讓國人失望而深感抱歉,終究走上自殺的悲劇。   盧武鉉與陳水扁,有太多相似之處,很難不引起聯想比擬。但故事情節不論如何相似,總不能從盧武鉉究竟有無貪汙推論陳水扁有無貪汙。 刑事刑法案件,畢竟要交給負責審判的法院做最後認定,國人目睹陳水扁及其家人於案發後種種反應,即使不免對於陳水扁是否貪汙自有判斷,我們仍願堅持法律上無罪推定的原則,尊重法院裁判而不妄下斷語。 但是不容否認,盧武鉉悔恨交集的自盡,正是對照台灣卸任元首以什麼態度面對貪腐醜聞的一面明鏡。   我們為盧武鉉選擇自盡以謝感到惋惜與悲哀,也絕不鼓勵任何人加以效法;然而必須指出,盧武鉉的自盡,展現了一種與司法審判無關,純屬政治道德上的自我批判,這種政治倫理態度在台灣一直被期待卻未出現,令人自歎不如。   陳水扁曾經在去年八月總統卸任後,為了海外洗錢帳戶無法隱瞞而自承做了法律上不許可的事,一度向國人公開道歉,事後也曾短暫引發綠營的批判。可是,之後弊端醜聞愈大愈多,牽涉金額駭人,盧武鉉也瞠乎其後。案件內情雖然愈捅愈多,其自我反省卻有如曇花一現,不斷呈現的則是阿扁無罪而受盡政治司法迫害的臉孔。陳水扁與盧武鉉,確是大不相同!   民進黨舉辦五一七遊行上街嗆馬,行使在野黨的異議權利,台灣人民所冷眼觀察的,則是民進黨對於阿扁洗錢醜聞噤若寒蟬的批判缺席。蔡英文主席近日還大力批評對手藉著司法侵犯阿扁人權以羞辱民進黨。法院羈押阿扁迄今是否侵犯阿扁人權確實該嚴肅檢討對待,但是法院羈押阿扁是否受到執政者指使,則是不同的問題。 相較於陳府聚斂洗錢已知事證的疑雲重重,設置海外帳戶之多,在位八年積累之鉅,不是祕密,執政者指使法院從事政治迫害的指控,其實缺乏證據。綠營人士對於執政者控制司法、實施迫害,若可繪聲繪影,完全不需要證據;對於扁珍及其子女,如何可能有如此鉅額的政治獻金搬移海外的事實,卻是諱莫如深。兩相對照,必將使其任何司法人權的政治指控,失去說服力。 異地而處,假若是馬英九使用鉅額政治獻金設置海外
主管機關核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後,完成成果備查前,如據以核准之都市新法規有所變更,實施者擬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其新舊法規之適用,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從新從優原則之規定辦理,亦即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      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參照行政訴訟法第 8 條第 1 項、行政程序法第 149 條、民法第 98 條規定,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 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因公法上 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而行政契約,本法未規定者,準用民法相關之規 定。又解釋意思表示,應探求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辭句。因 此,解釋行政契約,原須探求當事人爭議,除非契約文字已明確表示當事 人之真意而無須別事探求者,事實審法院即應依職權以過去之事實及其他 一切證據資料為斷定之標準解釋契約,方不因拘泥於契約之文字,致失當 事人之真意。
改採繼承人負限定責任原則 民法三讀通過 法源編輯室 / 2009-05-25 立法院上週五(二十二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繼承人只須以遺產來清償繼承的債務,不必揹負無限的責任,更不必以自己辛苦掙來的財產,清償前人留下來的債務。換句話說,修法後將解決目前社會上不合理、不公平的繼承問題,保護繼承人,並兼顧交易安定 參照法務部的說明,因現代社會早已由「家之存續」為中心的「身分繼承」,演變為注重「個人主義」的「財產繼承」。而隨工商社會交易頻繁複雜,家庭型態也有重大的改變,實在難以期待親人間熟知彼此財產的交易關係,而願意承擔責任。 民法繼承編施行以來,以「父債子還」制度,採行「繼承人負概括責任」原則。雖現行民法第1154條第1項規定有限定繼承,同法第1174條第1項規定有拋棄繼承,但繼承人常因不知法律忽略,而未能在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或拋棄繼承,就必須概括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這對繼承人顯然不公平,保護也不週。因此,本次修法,改採「繼承人負限定責任」原則,也就是將原來繼承人對於繼承債務的「無限」責任,修改為「有限」責任。 實務上,有許多繼承人不知道被繼承人既存債務,但須承受繼承龐大債務,影響財產權及生存權,所以應例外地保護。也因此,將採取部分溯及原則,針對現存最常發生,也最不公平的三種繼承現象,得溯及既往,負有限責任。即繼承人繼承的是保證契約債務,或繼承人是代位繼承人,抑或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因不可歸責自己的事由,而無法知道繼承債務的存在,繼續履行顯失公平的部分,都只要以所得遺產負清償責任。 為了法的安定性、信賴保護原則,以及被繼承人債權人的權益及交易安全,修法也對施行前已經償還的債務,規定繼承人不得再行要求返還。又為了維護繼承債權人公平受償,並使繼承人可以一次解決繼承財產及債務清理的問題,修法也明定繼承人可以進入法院清算或自行辦理清算,繼承人可視繼承財產關係複雜程度,選擇最有利的清算程序。只要繼承人沒有惡意隱匿遺產或在遺產清冊上為虛偽之記載等行為,就不會負擔超過所得遺產的責任。 此外,債權人也可以向法院聲請或由法院依職權命繼承人進行清算程序,而為了避免改採限定責任後,被繼承人和繼承人為減少所得遺產而脫產,特別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上贈與,該財產將視為所得遺產。因此,本次修法在保障繼承人情形下,也同時兼顧債權人的權益。
人虽然能够做他所想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 -- 叔本华 人可以隨心所欲,但心不能隨人所欲。
授益處分相對人以外之第三人主張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該授益處分而 有遭受侵害之可能者,應認具有提起撤銷訴訟之權能。上訴人認被上訴人 辦理系爭登記違法,並於申請書內敘明其時效取得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 被上訴人為系爭登記而受影響等語,經被上訴人以書函函覆。上訴人不服 ,繕具訴願書提起訴願,主張系爭二登記侵害其權益,具有撤銷訴訟權能 ,循序經訴願程序,提起撤銷訴訟,訴請撤銷系爭二登記,程序上並無不 合,具備實體判決要件。又上訴人尚有請求被上訴人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 144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塗銷系爭二登記,併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訴願程序雖從程序上不予受理,惟因系爭二登記屬「羈束處分」,及被上 訴人未准上訴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44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請求亦 為「羈束處分」,均非「裁量處分」,僅生處分是否適法問題,而無其裁 量是否適當應由訴願機關負責審查問題,行政法院不須將訴願決定撤銷發 回。
除非契約另訂 投資型保單費用一概不退還 法源編輯室 / 2009-05-20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十九)日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結構有多種型態,消費者在投保前,應該詳細瞭解各種商品的目標保險費與整體費用結構。一般而言,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包含前置費用、保單相關費用、投資相關費用與後置費用等項目。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有必要詳細瞭解其意涵及商品收費架構;至於各保單實際收取費用高低,仍須由消費者自行或藉助保險招攬人員就個別商品特性作費用試算,或者依據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向保險業索取資訊公開說明文件,以瞭解相關商品承保範圍及費用率等資訊,或直接找保險業務員提供詳盡解說。 此外,金管會指出,投資型保險商品所內含的一切費用,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原則上在收取後都不退還,因此,最好在購買前,先與業務員試算。專家認為,現在國人消費意識抬頭,是促使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合理化的最大助力,金管會表示,除已持續督促保險公司依規定揭露投資型保險商品各項費用外,亦呼籲各保險公司應充分瞭解顧客需求,並規劃適合的商品供消費大眾選擇。 法界人士表示,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亦與購買一般投資商品不同,投資型保險商品具有保險契約性質,提供一般投資商品所無之保險保障,且給付條件、費用結構亦與一般投資商品截然不同。但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第4點第5款規定,投資型保險必須有警語的揭露,此外,同要點第6款也規定,在費用上也必須揭露,費用除了要分項表列之外,費用改變通知至少應於三個月前通知要保人。但若屬對保戶有利之費用調降,則不在此限。
罰金、短期刑易服社會勞動 刑法三讀通過 法源編輯室 / 2009-05-20 立法院昨(十九)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罰金刑、短期刑,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法務部表示,因短期自由刑非常短,但出獄後的受刑人時常被貼上標籤,而產生回歸社會的困難。所以仿照國外制度增訂「社會勞動」,讓這些短期受刑人以社會勞動替代入監,除了能予警惕外,也可以對社會盡點心力。 觀察修法重點,增訂刑法第42條之1第1項規定,明定罰金也可以易服社會勞動。法務部說明,因為罰金為財產刑,對於沒有財產的受刑人,雖然同法第42條第1項有易服勞役制度的規定,但須入監執行,所以應有准許易服社會勞動的必要。但對於易服勞役期限超過一年或六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的罰金刑的部分,為了避免與國民法律感情不符,且這些犯罪情節較為嚴重,多屬槍砲或毒品案件,不宜給予社會勞動,所以排除適用。 針對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而不得易科罰金受刑人,也可以易服社會勞動,因為屬於刑罰輕微案件,在緩刑的效果應該與受得易科罰金案件相同。因此,修正後的刑法第75條第1項各款、第75條之1第1項各款規定,成為「得」撤銷緩刑的事由,而非「應」撤銷緩刑的事由。 考慮社會勞動須親自提供勞動或服務,與入監執行不同,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因素是否可行也是個問題。增訂的刑法第42條之1第1項第3款對這部分也有所規定,即因身心健康,執行社會勞動將明顯有困難者,將由執行檢察官個案認定是否准予易服社會勞動。而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的受刑人,也同時修正後同法第44條規定,讓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此外,為了使社會勞動、緩刑與緩起訴處分義務勞務執行機關範圍一致,並將行政法人或其他公益目的機關、團體皆有機會利用社會勞動的人力資源,也修正後刑法第74條第2項第5款規定,將擴大緩刑義務勞務執行機關範圍。這些機關團體,如果有使用社會勞動人力的意願及需求,經提出登記或申請核可後,就可以成為執行機關,但並不會強迫接受社會勞動人力,以免除疑慮。
Costco Hit With $50M Lawsuit: What is False Imprisonment? By David Goguen on May 18, 2009 6:57 AM | No TrackBacks A lawsuit filed in California accuses Costco Wholesale Corp. of falsely imprisoning its employees, by keeping workers after hours while bosses inventory jewelry and check cash registers in the warehouse stores. The lawsuit, filed in San Diego County, alleges that Costco workers are prevented from leaving even though they're not being paid during the 15-minute store closing routines. The main plaintiff is Mary Pytelewski, a clerk at a Costco store in San Marcos, and the suit seeks class action status and $50 million in damages, the Los Angeles Times reports. So, what is false imprisonment? The short answer is that it's the confinement of a person against their will, without legal authority. False imprisonment can be the subject of a personal injury lawsuit (as in the Costco case) or a criminal prosecution. False Imprisonment in Civil Law. In civil law, false impriso
Australia to build world's largest solar energy plant: PM Sun May 17, 2009 1:48am EDT Email | Print | Share | Reprints | Single Page [-] Text [+] Photo 1 of 1Full Size Market News Banks lead stocks higher; oil hits six-month peak Wall Street gains as Lowe's lifts mood Oil rises over $60 after six-month high settlement More Business & Investing News... Featured Broker sponsored link SYDNEY (Reuters) - Australia plans to build the world's largest solar power station with an output of 1000 megawatts in a A$1.4 billion (US$1.05 billion) investment, Prime Minister Kevin Rudd said on Sunday. The plant would have three times the generating capacity of the current biggest solar-powered electricity plant, which is in California, Rudd said during a tour of a power station. Tender details will be announced later in the year, and successful bidders will be named in the first half of 2010. Rudd said the project was aimed at exploiting the country's ample sunshine, which he call

P2P filesharing is "fair use"

Harvard prof tells judge that P2P filesharing is "fair use" Harvard Law professor Charles Nesson is headed to federal court this summer to defend an accused file-swapper, and he plans to mount a novel defense: P2P sharing is simply "fair use." By Nate Anderson | Last updated May 18, 2009 12:11 PM CT * Text Size Decrease Text Size Increase Text Size * Print this article * Leave a comment Harvard prof tells judge that P2P filesharing is "fair use" Wholesale copying of music on P2P networks is fair use. Statutory damages can't be applied to P2P users. File-swapping results in no provable harm to rightsholders. These are just some of the assertions that Harvard Law professor Charles Nesson made last week in his defense of accused file-swapper Joel Tenenbaum. In court filings, Nesson spelled out his defense strategy, which doesn't appear to involve claims that his client "didn't do it." Instead, Nesson argues that it doesn't m
老霍帶你遊台北》大稻埕的春天 ‧老霍 2009/05/19 迪化街霞海城隍廟建於1856年,廟內面積大約只有46坪,卻供奉600多尊神,其中以左手持姻緣簿、右手拄著拐杖的「月下老人」遠近知名。該廟佔地十分狹窄,卻也雕樑畫棟,在充滿西式風格的迪化街,唯一閩南傳統式建築。 【文.攝影/老霍】 1920年,日人為實施台灣地方官制及行政區域改制,廢除臺北廳直轄之艋舺、大稻埕、大龍峒三區,設立臺北市,隸屬臺北州(見淡水捷運站公共藝術)。「大稻埕」這個曾經是曬穀場的名字雖然沒被使用,但是它仍然活在人們的心目之中。 由於要擴建道路的關係,一度要將迪化街兩旁的房屋拆除,在商家與學者專家的努力下得以保留,如今還要逐棟地加以修護,讓我們還能目睹這裝飾繁複的巴洛克式建築外觀,見證它昔日的風華歲月……。 圖一:1930年的大稻埕碼頭與2009年的藍色公路形成對比。(攝影/老霍) 1858年,清廷因英法聯軍之役戰敗,簽訂天津條約,1860年淡水開放通商,艋舺和大稻埕成為起卸貨物的碼頭(圖一),英美商人在大稻埕現今的貴德街和南京西路設立洋行,外商鼓勵農民大量種茶,在大稻埕精製後運銷海外,茶葉貿易造就大稻埕的繁榮。 大稻埕的昔日風華歲月 1891年台灣巡撫劉銘傳建造了台灣第一條鐵路,由於經過大稻埕,更加確立了迪化街位居台北的商業地位。日據時期,縱貫鐵路線通車,迪化街成為南北貨、中藥、布匹批發的中心。 圖二:迪化街的屈臣氏大藥房曾遭火毀,如今已整修完成。(攝影/老霍) 迪化街的屈臣氏大藥房是以進口西藥為主,日據時期曾經取得台灣香港屈臣氏的代理權。1998年的一場大火,讓這座略帶有巴洛克風的建築付之一炬,如今已然整修完成,展露出原來的面貌(圖二)。 閩南式與西式洋樓建築 迪化街霞海城隍廟建於1856年,廟內面積大約只有46坪,卻供奉600多尊神,其中以左手持姻緣簿、右手拄著拐杖的「月下老人」遠近知名。該廟佔地十分狹窄,卻也雕樑畫棟,在充滿西式風格的迪化街,唯一閩南傳統式建築。 圖三:南京西路233巷7號起四棟磚式建築,是洋樓式樣。(攝影/老霍) 二層樓房為主的西式洋樓,有女兒牆、拱形窗、花瓶欄杆,洋樓形式模仿1870年代的淡水洋行,分佈地點在整個大稻埕地區,例如南京西路233巷7號起四棟紅磚式建築(圖三)。 現代主義與巴洛克建築 圖四:迪化街一段71號的乾元行為現代主義的建築代表。(攝影/老霍) 迪
社論-平議公平會否決燁聯、唐榮結合案 國內不銹鋼大廠燁聯公司計畫取得競爭業者唐榮34%以上股權,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向公平會申請結合許可,日昨經公平會委員會議作成不予許可的決定。對此相關業者強烈反彈,義联集團董事長林義守公開表示「無法理解」,並認為公平會的裁決違反全球大鋼廠都在進行整併的潮流。  公平會在全球金融海嘯肆虐、世界經濟景氣衰退的陰霾依然籠罩的此時此刻,作成這項看來「不識時務」的裁決,會引發業界的不滿、質疑,實可理解。首先,隨著全球化趨勢日益明顯,各國產業因應國際競爭壓力,確實早已展開同業整合的行動,不僅國內、還包括跨國企業之間的併購。即以鋼鐵業為例,包括日本川崎製鐵和神戶製鋼、中國寶鋼、歐洲米塔爾和阿賽洛、德國德森克魯伯等大鋼廠,都已積極展開整併作業。相較之下,燁聯、唐榮只不過是『小蝦米』,實無阻止兩者結合之理。  其次,燁聯、唐榮之間的整合,明顯將可產生極大的「綜效」,包括原料採購成本的節省,以及產品線的組合、擴充,都可發揮更大的規模經濟效益。從業者角度,公平會不該漠視本案的正面因素。  此外,不銹鋼屬自由開放市場,中、下游業者隨時可以由國外採購。因此即使燁聯與唐榮結合之後,並未具備價格的壟斷權,需要使用不銹鋼作為生產原料的下游廠商,仍可隨時自海外進口,更何況國內還有另一競爭同業華新卡本特,可供購買客戶選擇。  以上三點,是當事人燁聯堅持『結合有理』最主要根據。但從公平會的決議看來,顯然業者與政府之間的看法南轅北轍。 公平會否決所持主要理由是:  第一,不銹鋼產業雖為全球化市場,相關產品屬國際性流通商品,價格亦隨國際行情波動,惟依調查結果,進口仍有地緣因素之考量,且深受交期較長、國際行情波動、匯兌風險、進口料源不穩定及品質不易掌握等因素的影響,而本案結合後,國內市場占有率已達二分之一以上,兩家公司彼此間之競爭壓力將有所消減,單方面調整商品價格之原有顧慮減少,對商品價格提高更具影響力,進而可能導致一致性價格或聯合提高價格之共同效果。  第二,燁聯、唐榮的結合雖有助降低成本,擴張經營規模,提升國際競爭力,但國內公司整併結果,倘下游業者進口受阻,則國內市場集中及結合事業市場占有率之增加,將對中下游產業造成影響,且降低國內市場競爭效能。  第三,不銹鋼產業生產技術雖已相當成熟,但因建廠期間及熱軋機、冷軋機之投資成本,仍非一

金融風暴主因

中國貿易順差 並非金融風暴主因 劉遵義反駁克魯曼說法 * 2009-05-17 * 中國時報 * 【黃馨儀/台北報導】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昨天指出,由於中國貿易順差出現的時間,比美國次貸風暴時間晚很多,所以中國貿易順差並非是導致全球經濟失衡與金融危機的主因,間接反駁經濟學大師克魯曼的說法。  中經院昨天舉辦「國際經濟危機之衝擊與啟示國際研討會」,劉遵義與會時表示,金融風暴後,許多學者將原因歸咎於美國過度消費,但克魯曼近日在北京曾質疑,「為什麼中國仍要不斷出口,又留下這麼多美元外匯存底?」是否是中國外匯存底過多造成的?  劉遵義強調,美國次貸風暴在二○○三年起逐步呈現,房價指數在二○○六年時達到最高點,但中國在二○○三年時,根本還沒有明顯貿易順差,是到二○○五年時才急速增加,去年金融風暴後,反而數量還有減少趨勢。若說中國貿易順差是導致全球失衡的罪魁禍首,「是不公平的」。  面對一九三○年以來最嚴重金融危機,劉遵義說,未來金融監理機關扮演角色相當重要,才能對道德風險作出最合宜的控管,屆時「原則性」規範,將比「規則性」規範更為重要。若經濟體要正常運作,財務槓桿操作絕對不能過當。  劉遵義建議,未來無論是販售還是購買CDS(債券保險),若沒有任何限制或是存有不正確動機,將可能造成更大的風險與危機。
「疯狂對於个体,只是相对罕见的事情 —— 而团体、政党、民族、时代的疯狂,那就是规则。」 -- 尼采
What Makes Good Blog Design? As you surf through the internet you’re bound to come across certain designs that you love and some that you hate. But good blog design has a few unique elements when compared to the design of a traditional website. Here are ten things to keep in mind when designing your blog. 1. Content Should be the Focus. A blog is nothing without its content. In order to keep your visitors focused on the content, it should be the focal point of the design. Distracting readers with excessive images and extra items can be counterproductive. For this reason, many of the best blog designs are fairly simple. Simplicity is common for blogs that want to emphasize the content. 2. Ease of Navigation. Readers will come to your blog through search engines, links from other blogs, RSS feeds, social media sites, etc. Only a small percentage of your readers will enter your blog through the front page. This makes navigation even more important. The sidebar typically will include the m
15 Steps to a More Productive Workday Freelance designers, as well as those who work for small design studios, often face the challenge of getting the most productivity out of their time and achieving maximum efficiency. While this can be a struggle for anyone in a more “typical” job, freelancers have added distractions, unique challenges, and no one to hold them accountable. To be a successful freelancer you’ll have to place a priority on productivity and find ways that work for you. Each of us is unique and no process will work for everyone, but all of us have plenty of things that we can do to improve our workflow. In this article I’ll cover some of the lessons that I have learned through my own experience. For me, productivity is a constant goal, and always interested in finding new ways to get more out of my time. I’m far from perfect in these areas, but making consistent improvements. Hopefully some of these things will help you in your own work. 1. Have a Task List for the Day T
行政程序法第 103 條第 5 款及行政罰法第 42 條第 6 款規定,裁處 所根據的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得不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機會, 被告以本件有勘查紀錄、警訊筆錄及現場照片,客觀上認原告未經許可採 取土石之違章事實明確,而未予原告陳述意見機會逕予裁罰。並無違反行 政程序法第 36 條、第 96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103 條前段等依法 行政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規定。因此,原告違章行為,被告各裁處原 告最低罰新臺幣一百萬元,並禁止繼續採取土石,並不得將已採取土石外 運,並無違誤,訴願決定予以維持,亦無不合。
中國糧食主權 危在旦夕【綠色和平/提供】今天(2009年4月28日),綠色和平成員在跨國生物技術公司孟山都在北京的辦公室,展示「孟山都:不要插手中國糧食!」的橫額,要求孟山都、杜邦、拜耳和先正達等國外生物公司,停止壟斷稻米基因專利,侵犯中國糧食主權。 通過基因改造技術而生產的水稻,正威脅著傳統生態農業的正常發展。 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以行動捍衛中國糧食主權 大米是千百年來中國的主糧。孟山都等公司早已對大米的基因專利虎視眈眈,並且以「技術」為幌子,企圖奪取中國稻米的主權。 今天的抗議只是綠色和平保衛中國糧食主權行動一部分。事實上,我們一直通過實地調查,屢次發現孟山都等公司藉與中國科研機構、科學家和種子公司之間簽訂的協議,誘使他們在科研過程中使用國外專利技術,把中國的種子基因專利據為己有。 阿根廷前車可鑑 綠色和平以往曾經在湖北等地超市,發現基因改造大米。這些未經安全檢查的大米悄悄流入市面,不單再次響起中國食品安全的警號,還提醒了我們基因改造大米與生物科技公司的關連。 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基因改造作物研發技術,都已經被孟山都等少數公司所控制。這些生物巨頭已經通過專利技術和國際公約,壟斷了一些國家的糧食控制權,例如,阿根廷國內種植的大豆99%以上都已經屬於孟山都所有。阿根廷農民不僅要為基因改造大豆付出額外費用,更陷入法律訴訟的泥沼,苦不堪言,而孟山都公司卻從中獲取了巨額利潤。 基因改造水稻應凍結 稻田養鴨才是未來 綠色和平呼籲,中國不要重蹈阿根廷的覆轍,同時政府應立即凍結所有基因改造水稻的商業化審批,全面調查、分析並評估國外基因改造專利可能帶來的影響。 綠色和平還提倡雲南的水稻混合種植及江蘇、貴州、安徽等地的稻鴨共作等傳統農業生產方式,因為這些都是符合生態規律,成功控制病蟲害,且能提高產量,並非基因改造技術所能媲美。我們期待中國政府投入更多資金到這些對環境有利的技術,讓環境與人類和諧共生,帶來豐饒物產。 【2009-04-28/綠色和平】 中國基因改造水稻是外國公司專利? 中國13億人每種一顆米,每吃一粒飯,原來都必須給國外專利持有人交專利費,到底是什麼一回事?綠色和平和第三世界網絡的最新調查報告發現,中國最接近商業化生產或正在研究的八種基因改造水稻的專利,全都被國外控制,一旦批准商業化種植基因改造水稻,中國的農業生產、糧食安全和糧食主權將面臨重大危機。 國外專利陷阱
科技擠壓 原生種子快滅絕 2009/05/15【米千因/文】《聖經‧創世紀》:上帝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消滅。 於是上帝在罪惡滿貫的人類中揀選恪守本分的義人諾亞一家,諾亞夫婦、三個兒子及其媳婦,作為新一代人類種子來保存下來。上帝告訴他們,七天之後就要實施大毀滅,而命他們造一只方舟,一間一間地造,裡外抹上松香。諾亞一家立即照辦,等方舟造好之後,上帝說了:看哪!我要使洪水在地上氾濫,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子、兒子、兒媳都要進入方舟。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這些都可以留種,將來在地上生殖。2月17日當天,諾亞六百歲生辰,海洋裂開,巨大的水柱從地下噴射而出,大雨下不停,整整降了四十天,水無處可流,迅速上漲,淹沒了高山,最後凡是在陸地上靠肺呼吸的動物都死了,只剩下方舟上的人、動物及種子安然無恙。 目前有一群歷史學家與考古學家正在熱衷地尋找證據,來證明諾亞方舟的存在,而部分社會學家與環保人士卻將關注的眼光投向原生種子的培育與保留上。理由是工業革命以至基改科技發達的今日,原生植物種子滅絕了大半而不復得。比方,世界上原有二百多萬種食用性植物,稻米種類至少也有十二萬種之多,如今普遍種植的不到數百種。十九世紀,美洲大陸至少有七千多種不同種類的蘋果,現在則僅剩約三百種,且大都是雜交,原生種如鳳毛麟角;加上企業一手主宰的廣大單作,以及隨後而至的基改技術,雜食性的人類於是被迫成為挑食、偏食、速食的怪物。而糧食分配不均的問題不但未能因而獲得解決,甚且因企業的壟斷而更形惡化。雖有科技的介入而全球饑餓人口不減反增,糧食價格高漲不下,人類身心健康因飲食習慣的改變而為過胖、糖尿病、心臟病、憂鬱症等文明病所苦。人類以科技萬能的傲慢插手上帝的傑作導致這樣的結果,不待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的證明,全球暖化將引發大洪水的理論或會成為事實,那麼,一個有效而力量龐大的逆轉運動若非於此時出現,人難道只能坐以待斃? 義大利人Carlo Petrini首先發難,組成了國際慢食會,且一觸即發,如洪水漫過大地地延燒成一股運動,沒幾年,慢食所講求的良好、公平、乾淨的主旨與精神傳染了全球各角落,因而衍生出林林種種反應在慢活態度的活動與主張,於是慢食之後,慢活、慢設計、慢診斷、慢建築、慢手工、
要 旨:著作權法所稱之美術著作,其中稱之「同人」角色,係屬本法所保護之美術著作,針對動漫展之角色而以真人扮演,則由於著作權保護者,係著作 之表達而不及於觀念之抄襲,故就該動漫及布袋戲為相同之裝扮、造型者,因僅係造型、裝扮等觀念之相同,尚無侵害著作權之情事 一、著作權法(下稱本法)所稱之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 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 及其他之美術著作。來函所稱之「同人」角色(布袋戲與動漫等角色 ),係屬本法所保護之美術著作,合先敘明。 二、惟如就您所詢,針對動漫展之角色而以真人扮演,例如真人穿扮成同 人角色之造型,則由於著作權保護者,係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觀念之 抄襲,故就該動漫及布袋戲為相同之裝扮、造型者,因僅係造型、裝 扮等觀念之相同,尚無侵害著作權之情事。又如您以同人之真人裝扮 ,另行以攝影、圖卡等製作屬於您的同人攝影物品或畫冊,該攝影物 品或畫冊,如具有創意,可能另行購成著作權法保護之攝影著作與美 術著作,惟此為新的著作,與原先被扮演之角色尚無著作權之牽涉, 並予敘明。

靠出口?

克魯曼:靠出口?除非銷外星球 * 2009-05-15 * 【林上祚/台北報導】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曼,昨日不改專欄作家快言快語作風,自稱是個「短期樂觀主義、中期悲觀主義、長期樂觀主義」的經濟學家。他說全球經濟狀況,比日本的「失落十年」還糟糕,日本當年還能靠出口復甦,全球要靠出口復甦,「除非和另外一顆星球貿易」。 全球經濟 面臨保護主義威脅 由經濟日報、台灣金控、中華經濟研究院合辦的「國際經濟金融論壇」,昨日邀請經濟學大師保羅.克魯曼針對「全球經濟金融展望兼論貿易保護主義」進行專題演說。 克魯曼表示,貿易保護主義與結構性失衡等五項威脅,讓未來十年全球經濟的前景相對黯淡。貿易保護主義不僅在新興市場國家歷史悠久,即使在美國,也有國會議員主張將「買國貨條款」納入擴大內需方案預算。 「全球貿易花了三個世代才走到這個地步,現在走保護主義回頭路,以後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回頭。」克魯曼表示,貿易保護主義心態雖然值得同情,過度的保護主義卻是全球經濟的一大威脅。 前景黯淡 更甚「失落的十年」 克魯曼形容自己是個短期的樂觀主義者、中期的悲觀主義者與長期的樂觀主義者。他相信短期內政府一定會透過貨幣與財政政策拯救經濟,對於美國透過公開市場操作注資,印鈔票發債救通縮,克魯曼認為,美國負債比目前不算太高,未來只要經濟恢復成長,美國聯準會一定有能力把錢從公開市場抽回,「畢竟,美國又不是辛巴威。」 但從中期角度,克魯曼認為貨幣與財政政策效果有其極限,「有限的財政支出,只能創早有限的繁榮」,和日本經濟九○年代「失落的十年」相比,全球經濟目前情況似乎更為黯淡。 克魯曼說,二戰後的馬歇爾計畫,起碼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美國作為財力後盾,「現在舉世根本找不到一個需求強而有力的國家。」 「日本當初靠出口恢復成長,現在,除非能夠找到另外一個星球,世界各國無法靠出口恢復成長。」克魯曼表示,一九二九年經濟大蕭條發生時,各國政府的舉債水準並沒有現在這麼高,世界各國在這一波經濟衰退能夠施展的財政空間相對有限。 危機當前 推動改革最好時機 儘管如此,克魯曼認為,如果把歷史拉長二、三十年,人類一定能夠找到新的替代科技,解決目前二氧化碳排放所造成的溫室效應與環境污染問題,新的科技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他也相信,各國之間屆時一定能夠找出解決全球金融體系失衡的方案,「但我擔心的是未來十年。」 除了科技創新帶來希望,二、三十年後,大幅
裝 GPS妨害秘密? 法界:應違反監察通訊 法源編輯室 / 2009-05-14 徵信業者受僱於人妻之託,調查丈夫外遇事件,在丈夫的重型機車上偷裝GPS衛星追蹤器,雖然並沒有錄音、錄影,但檢方還是認為有妨害當事人隱私的問題,法官也依據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判處拘役五十日,得易科罰金。 法官指出,實務上徵信業者常常因受人之託,要找尋抓姦的證據,但抓姦也必須使用合法的方式,可以跟監,但不能私下偷裝衛星追蹤器,甚至偷拍等等;承辦的檢察官也說,一般人如果不是公眾人物,出門活動都享有隱私權,雖然業者沒有對被害人錄影或錄音,也一樣構成妨害秘密。 有徵信業者認為,偷拍、裝GPS都是他們慣用的方式,但之前也曾有過檢方認為,妻子懷疑先生外遇才裝設器具,屬於有理範圍,所以沒有起訴;法界人士指出,即便在妨害秘密上屬有故行為,但非屬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保護對象;依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4546號刑事判決可知,配偶一方有外遇,對他方而言,自屬極端難過,難以忍受,是有外遇一方必極力隱藏,此雖在道德上是可非難性,但在保護隱私權之立法意旨,並未排除此道德上可非難性之隱私,是縱在道德上可非難性之隱私,仍為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保護對象。
立院初審 概括繼承全面改限定 立法院司委會今天初審通過了「民法繼承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概括繼承」,全面改為「限定繼承」,以避免過去有繼承人因為不懂法令,或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不但繼承了遺產,也繼承了比遺產還高額的債務,而該法如果最後獲得三讀,今後繼承人所必須負擔被繼承人的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 過去常有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繼承了久未聯繫親人的財產及負債,但又沒有在限定時間內辦理拋棄繼承, 如果債務高於繼承所得,就變成自己的負擔,有鑑於此,立法院司委會13號初審通過了「民法繼承編部份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繼承人只需要負擔繼承所得遺產同額的債務,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表示,這項修法如果最後能過完成三讀,將可避免無辜繼承人遭到「債從天降」。 不過為防止被繼承人在生前將財產轉移給繼承人,法案中也規定,繼承人在被繼承人生前二年所獲得被繼承人的贈與,不論是否移轉或滅失,也必須計算在必須負擔的債務額度內。至於這項修法是否要溯及既往,由於各方意見不同,還有待協商。 捍衛減稅!李述德:遺贈稅調降 兆元資金已回流 【中廣新聞/張雅惠】 審計部關切財政部減稅是否減過頭?財政部長李述德說,短期減稅可以發揮長期總體的效果。他舉例,遺贈稅率大幅調降,應該有一兆元海外資金已經回流,這些資金進入股市、房市可以產生誘發效果,其他稅收會增加;五月以來,台股平均每天的成交量兩千三百多億,如果接下來日均量維持一千八百億,今年証交稅收可以達成預定目標。 財政部一連串減稅,包括油品貨物稅、大宗物資進口關稅、綜所稅扣除額、營所稅、遺贈稅、促產落日、以及傳產業投資抵減等,審計部首度要求財政部針對「減稅」提出說明。財政部長李述德說,減稅只是短期的手段和過程,會注意長期財政平衡。 李述德舉例,九十年當時稅收一兆兩千多億,這段期間也有減稅,例如土增稅,但到了九十七年,稅收還是增加到一兆七千多億。他答覆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說,遺贈稅率調降,也會吸引資金回流。 李述德說,他無法就單一減稅項目,說明減稅的影響,這要看總體,就像遺贈稅調降,海外資金回流,進了股市和房市,會有其他稅收進來;再以証交稅為例,今年一到五月,股市平均每天交易量一千一百八十六億,但五月以來加倍到兩千三百億,甚至比原本預估日均量一千六百億還多。 他說,如果接下來日均量維持一千八百億,証交稅收可以達到預算目標;但今年一到四月的稅收比去年同期短少六百多億
Pirates cost software industry $50 billion in 2008 Washington, DC - A fifth of PC software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pirated and the worldwide cost of piracy topped $50bn for the first time, says the annual report from IDC and the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 (BSA). Despite US piracy running at just 20%, market size means megabuck losses - over $9 billion in 2008. The worldwide PC software piracy rate rose for the second year in a row, from 38 percent to 41 percent, because PC shipments grew fastest in high-piracy countries such as China and India, overwhelming progress elsewhere. While emerging economies account for 45 percent of the global PC hardware market, they account for less than 20 percent of the PC software market. If the emerging economies' PC software share were the same as it is for PC hardware, the software market would grow by $40 billion a year. Lowering global piracy by just one point a year would add $20 billion in stimulus to the IT industry, says the report. The mo
「噴泉的高度,不會超過它的源頭。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 林肯
民法第 217 條第 1 項規定所謂「與有過失」,係指損害之發生或擴大 ,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此項規定目的在謀 求加害人與被害人間公平,倘受害人於事故發生亦有過失時,由加害人負 全部賠償責任,未免失諸過酷,是以賦與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或免除職 權。惟所謂被害人與有過失,須被害人行為助成損害發生或擴大,就結果 發生為共同原因之一,行為與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始足當之。
美國華盛頓特區學生資料外流 據美國華盛頓特區教育局長辦公室表示,由於員工作業疏失,傳送電子郵件時不慎將2400名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個人資料Excel檔一併寄出,當局呼籲收到電子郵件的學生請儘速刪除該文件,並表示提供1年的信用監督服務,以確保學生資料不被盜用。本文摘自( http://ping.fm/JomMu)
San Francisco OKs California�s Largest Municipal Solar Project : Red, Green, and Blue � link to San Francisco OKs California�s Largest Municipal Solar Project : Red, Green, and Blue
May 8, 2009 3:51 PM PDT Pirate Bay attorney outlines arguments for appeal by Erik Palm * Font size * Print * E-mail * Share * 19 comments The judge had a conflict of interest--that's one argument that will be used in appealing the Pirate Bay verdict, an attorney of one of the defendants told CNET News on Friday. Peter Sunde, Gottfrid Svartholm Warg, Fredrik Neij, and Carl Lundstr�m were all found guilty last month of having assisted in making 33 copyright-protected files accessible for illegal file sharing via the Piratebay.org Web site.The four were sentenced to one year in jail and ordered to pay $3.6 million in damages to copyright holders. Now all four are appealing the decision in separate cases, according to Swedish technology weekly Ny Teknik (in Swedish). "The first thing the high court of justice Svea Hovr�tt must decide is if the judge has had a conflict of interest, Peter Althin, Peter Sunde's defense attorney, said in an phone interview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