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角色值得商榷【聯合晚報╱2012.04.02 02:54 pm文林苑都更爭議造成,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受訪表示,都市更新與土地徵收不同,土地徵收常涉及道路開通、重大公共建設,都市更新雖然也是市容重整,但有些案子中,民眾私人獲利比重,遠勝於公眾利益,公權力在這類情況中扮演的角色,值得再商榷。
江宜樺說,都市更新的概念與方向沒有錯,都市更新條例確實有檢討之處,但外界不要輕易冠上都更惡法一詞,以偏概全,將立法原本立意抹煞,應讓修法過程中,保留理性討論的空間。
江宜樺表示,外界常輕易將某個法律冠上惡法一詞,模糊原本立法美意,對檢討並無好處。都更條例的立法,是為了執行都市更新的手段,都市不更新便會漸漸傾頹蕭條,都市更新的大方向沒有錯,全球各國大城市也都持續在進行。
「未特別聯繫李鴻源,畢竟每位部長都有觀點想法。」
行政院長陳冲去年在副院長任內,曾指示內政部進行都市更新條例總檢討,江宜樺是當時內政部長。今年初接任行政院副院長後,陳冲指示,江宜樺擔任召集人的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重新研究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應循程序。
江宜樺表示,都更條例有幾個檢討的大方向,內政部已著手討論,包括權利分配、以小吃大、獎勵容積等問題。但他並未特別聯繫內政部長李鴻源,畢竟每位部長有觀點想法。但到前一兩年前為止,社會輿論對於都市更新充滿期待與肯定,但發生文林苑紛爭後,未來十年都更的推動恐怕會充滿阻力。
全文網址: 都更「惡法」?江宜樺:公權力角色值得商榷 | 文林苑都更糾紛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ping.fm/jKx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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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樺說,都市更新的概念與方向沒有錯,都市更新條例確實有檢討之處,但外界不要輕易冠上都更惡法一詞,以偏概全,將立法原本立意抹煞,應讓修法過程中,保留理性討論的空間。
江宜樺表示,外界常輕易將某個法律冠上惡法一詞,模糊原本立法美意,對檢討並無好處。都更條例的立法,是為了執行都市更新的手段,都市不更新便會漸漸傾頹蕭條,都市更新的大方向沒有錯,全球各國大城市也都持續在進行。
「未特別聯繫李鴻源,畢竟每位部長都有觀點想法。」
行政院長陳冲去年在副院長任內,曾指示內政部進行都市更新條例總檢討,江宜樺是當時內政部長。今年初接任行政院副院長後,陳冲指示,江宜樺擔任召集人的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重新研究國有土地參與都更應循程序。
江宜樺表示,都更條例有幾個檢討的大方向,內政部已著手討論,包括權利分配、以小吃大、獎勵容積等問題。但他並未特別聯繫內政部長李鴻源,畢竟每位部長有觀點想法。但到前一兩年前為止,社會輿論對於都市更新充滿期待與肯定,但發生文林苑紛爭後,未來十年都更的推動恐怕會充滿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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