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LINE交辦工作 仲裁確定資方要付加班費
老闆別再下班亂用LINE交辦工作了!通訊軟體LINE在台灣普及率超高。新北市有一名勞工假日常接到僱主用LINE傳訊息給他,要他交代工作給其他勞工,遭新北市仲裁委員會認定有加班事實,判定僱主須發給2598元加班費。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新北市一名電子零件製造業廠務助理,前年遭資方以業務緊縮資遣,一氣之下蒐集相關證據,向資方請求加班費,雙方勞資調解破裂後,合意交付仲裁。
仲裁委員會日前作成新北府勞仲字第2號仲裁判斷書,認定資方應給付加班費。根據仲裁判斷書內容,資方主張,勞工只需在家以LINE通知其他員工取消加班,每月只花30至40分鐘,並補助電話費200元。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該勞工主張平日及假日常需配合公司通知員工加班或取消加班,這些工作並非公司所稱「一天只要花幾分鐘就能完成」,因此提出LINE對話紀錄,要求公司給付加班費。
仲裁委員根據勞方提供完整的通訊紀錄資料,依LINE的對話頻率、次數、內容、前後密接程度及實際通話時間進行綜合判斷,認定確有工作場域外提供勞務的事實,必須按分鐘為單位計算加班費。
參照《勞基法施行細則》,將通訊軟體紀錄短暫者工時至少以1分鐘計算,認定勞工平日加班了358分鐘、假日加班了1007分鐘,依勞工薪資2萬5200元計算,資方應補發2598元加班費。
勞工局統計,近3年一共受理34件仲裁案,居全國第一,占全國總案量(45件)75.6%,協助勞工爭取金額約達新台幣453萬元。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仲裁案都在勞工局召開,平均只召開兩次仲裁庭,選擇獨任仲裁人處理天數65天,選擇仲裁委員會也只需要88天,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遠比舟車勞頓跑法院興訟來的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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