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推的都更 長滿刺
看過刺蝟嗎?刺蝟身上穿了件布滿利刺的外衣,不時張開刺衣禦敵…。這是蔡政府強力推動老屋拆除重建後的景象,全台各地瞬間冒出的新屋,就像刺蝟身上一根根的刺,別看牠不好親近,內政部長葉俊榮估算,刺的總價達2.7兆元;若真有,想必錢大多進了營建業大老闆的口袋。
立法院正初審「老屋重建條例」,會場外攻防更甚場內。地政學者張金鶚與他的學生、內政部政次花敬群交鋒,張金鶚強調老屋不等於危屋,兩者混為一談根本邏輯不通;防災學界抨擊條例草案,如果老屋、危屋都搞不清楚,硬要橫柴入灶強推都更,都市抗災能力不會改善,頂多是市容拉皮、重新粉刷罷了。
都市計畫、景觀學界也砲聲隆隆,指都更的目的是為改善居民生活品質,但規避都市計畫程序強推都更,各地拆房子、種房子,只會讓都市機能失序、撐爆;沒有上位計畫、有計畫地引進人口,公共設施必將無法支援,單上水不夠、下水排不出去就讓民眾苦不堪言,何況道路、綠地、市場、學校…。
面對外界據理質疑,主辦都更的內政部反應很另類。內政部長葉俊榮說,若老屋全數重建,估計產值可達2.7兆元,經濟動能相當可觀。葉俊榮的計算機想必神奇,106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不過1兆8457億元,一個都更計畫產值竟然超過中央政府歲入,那何不關了生產事業,天天、年年搞都更?更了再更?
花敬群對此條例所說的「希望多一點人性的考量」也語帶玄機,此說法以同義的逆否命題再看:「人性考量若不足,對條例即有所質疑」;這樣的逆否整理,讓人直覺以為這是政治正確,主子交代的使命必達。只是,這樣強推都更是拚營建業的經濟,還是拚民眾的生活品質?
看看對岸的國土措施,反差還真大。上月初大陸國務院首次頒行《全國國土規畫綱要》,明訂至2030年城市開發面積加總不得超過國土面積4.62﹪上限,並訂出屆時農地面積下限、水資源耗用上限…,要求城市的開發建設必須依全國整體規畫次第推動。
大陸之所以頒行這部有「國土開發憲法」之喻的上位法令,是因為過去開發失序。土地國有造成二、三線城市紛以土地為財政手段,處分土地,引進開發商、引進資金;各地的躁進,城市間爭搶資源,造成配套建設也亂了蹄,整體的中長期建設無章法可言。這部開發憲法試圖把建設拉回有秩序、有理路的常軌。
大陸試圖建立常軌,台灣卻不珍惜自己,從過去幾十年夙有口碑的國土規畫、都市計畫體系中另立都更門路,進而乞丐趕廟公,全面橫柴入灶推都更。別忘了,都更是都市計畫手段之一,針對危險建物增加防災能力,對生活品質窳劣地區予以重整,不能喧賓奪主地排除上位指導機制。
尤其「老屋重建條例」授權縣市政府放寬都更案的容積獎勵,真讓人有走回大陸老路的啼笑皆非。對岸土地國有,地方處分土地引進開發商是財政手段;台灣土地雖為私有,但以容積獎勵做誘餌吸引開發商投入都更事業,不一樣是財政手段?容積率當然是可觀的有價財。
政府想拚出經濟業績可以理解,但請先健全官僚思維,不要只是政治正確,要會思考、走正路。主管都更的內政部如此,最會興建農宅的農委會主委如此,水情嚴峻下,水官仍想開源滿足民眾浪費的水需求不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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