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註冊Tweet當商標 遭否決
ZDNet新聞專區:Don Reisinger 2009/08/21 「Tweet」或許是被Twitter(推特)捧紅的詞彙,但不代表該公司有權用它註冊商標。
根據部落客Sam Johnston發現的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文件,Twitter將「tweet」註冊為商標的申請案,已遭初步否決。
Twitter是在4月16日提出申請,除了本身使用,該公司希望以tweet進行商業授權,並可用在相關產品或服務上。這似乎是一份標準的申請書,若通過「tweet」即成為Twitter的註冊商標。
但專利局在審查Twitter的申請後,發現有三家公司提出的商標申請書中,同樣包含「tweet」一詞,它們與Twitter想要的商標太接近。
專利局發給Twitter的否決通知也附上那三家公司的申請書,分別是TweetMarks、Cotweet和Tweetphoto。該通知的日期是7月 1日。專利局解釋,這三份申請書送達該局的時間,都早於Twitter的申請。專利局寫道:「較早提出、尚未議決之申請中的標記,可能對申請人(Twitter)標記之註冊,造成限制。」
Twitter的tweet標記「可能依商標法第二款(Trademark Act Section 2)被拒絕,因為兩個標記有可能混淆。」商標局並未就此封殺Twitter的註冊,因為之前三個申請案也仍在審理中。Twitter尚未就此事對外回應。
專利局是在7月1傍晚發出通知,諷刺地是,當天上午,Twitter共同創辦人Biz Stone才在部落格發文表示,他的公司歡迎開發者使用「tweet」一詞。
Stone寫道:「我們已經申請Tweet為商標,因為從品牌的觀點看,這個字顯然與Twitter相連。但我們無意『追殺』那些與Twitter相關且以此為名的好用軟體和服務。事實上,我們鼓勵Tweet這個字的使用。不過,如果我們發現有混淆或有害的情況,採取負責任的手段去保護使用者和我們的品牌是重要的。」
既然「tweet」並非Twitter的商標,之前該公司要求一位開發者更改自己的服務名稱和使用者介面,只因該服務與Twitter類似,就更耐人尋味了。Twitter發給那位開發者的電郵寫道,「使用Tweet(我們的商標)這個字,和你的使用者介面與我們的相似程度,令人不安。」這封信是在7月1日曝光。且不論時間點的巧合,Twitter向那位開發者宣稱擁有商標,與實情不符。
顯然,Stone在寫部落格之前,不知道專利局已初步拒絕該公司的申請。但值得注意的是,Stone在文中提到該公司「申請了」這個商標。他並未如上述信件中,宣稱Twitter擁有這個商標。
不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目前為止,Twitter並未擁有「tweet」商標。而目前看來,該公司在短期內(甚至永遠)應無法成功註冊。(陳智文/譯)
ZDNet新聞專區:Don Reisinger 2009/08/21 「Tweet」或許是被Twitter(推特)捧紅的詞彙,但不代表該公司有權用它註冊商標。
根據部落客Sam Johnston發現的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文件,Twitter將「tweet」註冊為商標的申請案,已遭初步否決。
Twitter是在4月16日提出申請,除了本身使用,該公司希望以tweet進行商業授權,並可用在相關產品或服務上。這似乎是一份標準的申請書,若通過「tweet」即成為Twitter的註冊商標。
但專利局在審查Twitter的申請後,發現有三家公司提出的商標申請書中,同樣包含「tweet」一詞,它們與Twitter想要的商標太接近。
專利局發給Twitter的否決通知也附上那三家公司的申請書,分別是TweetMarks、Cotweet和Tweetphoto。該通知的日期是7月 1日。專利局解釋,這三份申請書送達該局的時間,都早於Twitter的申請。專利局寫道:「較早提出、尚未議決之申請中的標記,可能對申請人(Twitter)標記之註冊,造成限制。」
Twitter的tweet標記「可能依商標法第二款(Trademark Act Section 2)被拒絕,因為兩個標記有可能混淆。」商標局並未就此封殺Twitter的註冊,因為之前三個申請案也仍在審理中。Twitter尚未就此事對外回應。
專利局是在7月1傍晚發出通知,諷刺地是,當天上午,Twitter共同創辦人Biz Stone才在部落格發文表示,他的公司歡迎開發者使用「tweet」一詞。
Stone寫道:「我們已經申請Tweet為商標,因為從品牌的觀點看,這個字顯然與Twitter相連。但我們無意『追殺』那些與Twitter相關且以此為名的好用軟體和服務。事實上,我們鼓勵Tweet這個字的使用。不過,如果我們發現有混淆或有害的情況,採取負責任的手段去保護使用者和我們的品牌是重要的。」
既然「tweet」並非Twitter的商標,之前該公司要求一位開發者更改自己的服務名稱和使用者介面,只因該服務與Twitter類似,就更耐人尋味了。Twitter發給那位開發者的電郵寫道,「使用Tweet(我們的商標)這個字,和你的使用者介面與我們的相似程度,令人不安。」這封信是在7月1日曝光。且不論時間點的巧合,Twitter向那位開發者宣稱擁有商標,與實情不符。
顯然,Stone在寫部落格之前,不知道專利局已初步拒絕該公司的申請。但值得注意的是,Stone在文中提到該公司「申請了」這個商標。他並未如上述信件中,宣稱Twitter擁有這個商標。
不論如何,可以確定的是,目前為止,Twitter並未擁有「tweet」商標。而目前看來,該公司在短期內(甚至永遠)應無法成功註冊。(陳智文/譯)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