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田正晴在2007年六月,獲知他的上司,試圖違規從客戶挖角,因此向公司風紀部門舉發,不料風紀部門竟然把濱田正晴的名字、以及他舉報的內容,洩露給濱田的上司以及奧林巴斯的人事部門。從此以後,濱田正晴就不斷地被調職,甚至必須參加新進員工的培訓,讓濱田不堪其擾。
濱田獲知內情之後,非常憤怒,一狀告上法院。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奧林巴斯無罪,濱田上訴高等法院,高院逆轉判定濱田勝訴,奧林巴斯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週六裁定濱田勝訴,全案就此定讞。
濱田正晴在得知判決結果之後,非常欣慰;他強調,日本的公司文化,不能再「官官相護」,欺負員工,這是關乎正義和人權的議題,他也希望日本社會能正視這次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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