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2012.06.14 03:05 pm 公投雖然可讓人民作主,辦過頭會勞民傷財。圖為瑞士2005年5月29日公投檔案照。 歐新社 瑞士本周日(17日)舉行一項公投,議題是瑞士要不要實施更多公投。 一個民族主義團體要求,每逢瑞士政府簽署一項重要的國際條約,都自動啟動公投。主要政黨大多反對此議,認為三不五時公投,瑞士的民主可能打結癱瘓。瑞士一年大約簽署五百項國際條約。支持每簽一約就必須公投者說,並不是每項條約都會達到必須公投的門檻。 目前,瑞士每年大約舉辦六次全國和地方公投,投票率很少超過40%。 有五萬人聯署,一項新的法律或新的條約就必須付諸公投。草根團體要創制的話,須有十萬人聯署,門檻高一點,但仍然頻頻舉行,而且有時成功。 司法部長席莫妮妲‧桑馬魯嘉最近開記者會反對這次公投的議題,表示「世界上幾乎沒有任何國家實施這麼多公投」。 「獨立/中立瑞士行動」組織13日指控瑞士政治和企業領袖害怕選民:「我們有些精英想到我們國家要增加一點民主,就驚慌失措。」該組織表示,每當瑞士服從一項外國法律或一個外國法院,就應該實施公投,特別是如果案子涉及歐盟。瑞士不是歐盟成員。 瑞士聖加崙大學公法教授艾倫塞勒說,每簽一約,就自動公投,對瑞士政治不是好事,「瑞士簽署的條約大多不具爭議,但 (這次公投要是過關)我們會變成還是得將它們付諸公投」。 全文網址: 瑞士公投:要不要公投? | 國際焦點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3/7159775.shtml#ixzz1xl5WWDUK
購屋糾紛多 預售屋是申訴榜首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3030件糾紛案已佔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尤以「預售屋」糾紛最為嚴重。發現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以及未記載賣方對廣告之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官莊惠媛指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屋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先前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尤其針對預售屋挑購提出「八大提醒」,包括: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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