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 法庭程序的運作如何實現司法正義,攸關廣大人民的法律感情;法官和檢察官的角色扮演固有制度設計上的區隔,然而追求「毋枉毋縱」、或退而求其次「寧縱毋枉」,其執法的理想目標應是一致的。此所以立法者於刑事訴訟法「總則」編第一章「法例」,開宗明義就這樣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今天在最高法院大廈門口,有澎湖地檢署吳巡龍檢察官跨海前來靜坐, 吾人對於吳檢察官以個人名義靜坐,勇於表達公益意見,相較於一般公務員每持明哲保身的保守心態,固然願予以正面的評價。然而其訴求之爭點,其實並沒有那麼嚴重到須要大動作地掀起一場司法實務界風暴。 因為現行的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二項本來就是已經明定「法院為發現真實,得依職權調查據」。也就是說,法官有權主動調查事實的真相,不限於對被告有利或不利之證據。只是這法條加了一個「但書」,強調針對「維護公平正義」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的事項,法官不可以不調查。 觀乎如此的文義解釋,其實法律是著眼於「找出事實的真相」,毋枉毋縱,讓法官不受限於「當事人進行正義」之概念,而得以主動介入證據之調查。而被批評的最高法院刑事庭總會議的決議內容,也只不過是針對前述法條的「但書」部分,作了「寧縱毋枉」的詮釋罷了。從而,只要法官們於執法之際皆能本乎職權把事實查清楚,根本不需要咬文嚼字地去爭論:「調查證據」究竟是法官的「權利」、還是「義務」? 倒是讓人從吳巡龍檢察官的大動作裏,警醒到當今司法實務界「檢察官角色」,是否真能恰如其份地扮演如他所訴求的公平正義使者? 今日吳檢察官靜坐訴求正義,正好可讓法曹諸公集體謙卑省思: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法者們都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廣大人民正額首仰盼司法正義真正實踐之ㄧ日! (作者許文彬為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 全文網址: 專家觀點/法庭正義自槓桿平衡始 | 檢察官靜坐抗議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7136608.shtml#ixzz1wpzXjlWl Power By udn.co
獨家/直擊大巨蛋落下「瀑布」 民眾疑惑問:排水系統呢? 14:35 2021/06/04 中時 張穎齊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民眾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南湖大橋下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消防局門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六張犁信安街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受颱風及鋒面接近影響,北市中午12時起開始有持續性的強對流發展,市中心有瞬間強降雨,文山、大安及信義區時雨量均超過100毫米,大安及信義區最大10分鐘雨量均超過30毫米,多處積淹水。不過也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 北市府表示,目前測得最大累積雨量為大安區福州山站127.5毫米,水利署已發布南港區淹水一級警戒及松山區一級警戒,水利處稍早通知南港區南深陸閘門因為逼近警戒水位,可能隨時關閉。 此外,水利處也已通知各區里,因目前瞬間強降雨遠大於下水道的容量,會有積水狀況發生,如有地下室的應盡速關上防水閘門,減少積水進入地下室造成損失。而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深約20公分,範圍約100平方公尺,南湖大橋下淹水長度約50公尺、寬度約10尺、深度約50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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