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農作、真種電亂象 監委南下稽查
經濟部統計,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十月底止,農地上核准的太陽能光電設施共有二○一八件,其中雲林是大戶,縣內共有七四一件全台居冠,其次是彰化四三二件、嘉義縣三一二件、台南三○九件、屏東縣二二二件。
根據規範,農地種電分為「非營農型」及「營農型」,非營農型須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的「不利耕作」,全台共十八區、約一千兩百公頃;營農型須以農作為主,無論是太陽能、風力或水利設施,要搭配農業經營,產量也須達到該農地平均產量七成。
但地方近來不斷傳出業者假農作、真種電,疑似合法申請種電,事後卻未落實耕種,農委會要求地方政府稽查,若有違規就撤銷使用容許。
農委會企劃處長蔡昇甫說,農委會已在「止血」,正與地方政府查緝違規,目前地方政府已廢止八十一座違規光電棚,這些農地不僅沒有落實種植,且絕大多數位於最優良的特定農業區內。
違規業者面對糾舉也花樣百出,不僅找出地方民代、立委「關心個案」,也會提行政訴願「以拖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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