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將訂老舊大樓年限 需自行「健檢」
2015-03-15 15:59:03 聯合報 位於忠孝東路四段聯合報所屬大樓磁磚掉落造成一死一傷,台北市建管處將訂出老舊大樓年限,要求屋主定期為大樓「健檢」,擬立法針對未「健檢」的屋主開罰。
前年民權東路上的「京華大廈」牆磚掉落,砸傷一名路過女童,北市建管處請建築師公會成立外牆小組,勘查經區里通報和民眾檢舉等共1402棟大樓,分為A到E級,其中268件列為最危險的D、E,是磚牆正掉落和曾經掉落的大樓,建管處發函管委會或所有權人,15天內須自行修繕或加裝防護網,否則將依建築法開罰,目前仍有152棟未回報改善。
而像聯合報這棟大樓並未列入D、E類,屬於肉眼看不出異樣的大樓,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說,擬增修「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條文,規定一定年限以上的建物,不管外牆是否完好,都應委託專業人員檢查外牆。若未定期檢查,即可依法處罰。
邱英哲指出,「一定年限」可能為20、25或30年,將請土木、結構技師公會、營造業公會、建築師公會來討論應訂何年限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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