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9 13:54 【中廣新聞/ 媒體報導,國安局位於陽明山的局本部,不但是侵占民間的土地,而且還是大違建。國安局為此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當初移交土地時,只知道原地主已經過世,繼承人也行蹤不明,後來雖然有民眾出面表達自己是土地的繼承人,不過遭法院視為已經拋棄繼承權而駁回聲請。國安局強調尊重法院的判決,局本部工程也不是媒體所報導的違建。
週刊報導,國家安全局位於仰德大道的局本部,是在廿六年前沒有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也沒有辦理徵收和補償下,違法強奪的侵占物,地主家屬出面回台希望繼承家業,卻飽受各個單位的刁難。
國安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初這片土地原本是國防部使用,依照軍方的移交資料註明「地主張印滄已經過世,繼承人行蹤不明」,並不是違法侵占民眾私有土地;到了民國88年有民眾「張華昌」出面表示自己是張印滄的繼承人;張華昌在98年曾向高等法院表示繼承之意,不過高院認定當事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為繼承之表示」,因此視為拋棄繼承權,裁定駁回張華昌的繼承聲請。
國安局說,張華昌在今年2月透過立委陳情,國安局就表示如果法院變更判決的結果,國安局會判決結果處理,因此也並沒有用粗暴手法,逼國有財產局取得土地使用權。另一方面,相關工程在73年也經臺北市政府同意免辦建築執照,因此並不是週刊所報導的「違建」。
國安局強調一切「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對於週刊的報導也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週刊報導,國家安全局位於仰德大道的局本部,是在廿六年前沒有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也沒有辦理徵收和補償下,違法強奪的侵占物,地主家屬出面回台希望繼承家業,卻飽受各個單位的刁難。
國安局發布新聞稿表示,當初這片土地原本是國防部使用,依照軍方的移交資料註明「地主張印滄已經過世,繼承人行蹤不明」,並不是違法侵占民眾私有土地;到了民國88年有民眾「張華昌」出面表示自己是張印滄的繼承人;張華昌在98年曾向高等法院表示繼承之意,不過高院認定當事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為繼承之表示」,因此視為拋棄繼承權,裁定駁回張華昌的繼承聲請。
國安局說,張華昌在今年2月透過立委陳情,國安局就表示如果法院變更判決的結果,國安局會判決結果處理,因此也並沒有用粗暴手法,逼國有財產局取得土地使用權。另一方面,相關工程在73年也經臺北市政府同意免辦建築執照,因此並不是週刊所報導的「違建」。
國安局強調一切「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對於週刊的報導也會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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