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經年 長城再槓飛雅特 又傳商業間諜 * 2009-10-12 * 旺報
大陸長城汽車與義大利第一汽車大廠飛雅特之間戰火未了。繼07年飛雅特控告長城侵權後,長城10日發布官方消息稱將狀告飛雅特侵犯其商業秘密。若告上法院,將成為大陸本土品牌汽車控訴外國廠商「商業間諜」的第一案。
這場商業間諜羅生門已延燒數月。今年6月,長城汽車即以飛雅特侵犯其商業秘密為由,向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長城汽車指控,飛雅特曾私自到長城廠區研發場地,偷拍首款小型車「長城精靈」在研發期間的照片。
兩造商業戰火延燒數年
此案最終長城汽車勝訴,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並在「十一」前夕,向飛雅特駐上海總部送達「飛雅特侵犯長城汽車商業秘密」起訴狀。飛雅特上海總部以不是飛雅特總部為由拒絕簽收,要求送達義大利總部。
飛雅特大陸公司10日發布聲明回應稱,目前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許多媒體運用諸如「飛雅特剽竊商業機密」的說法既不客觀也不可信。
飛雅特在聲明中指稱,任何違反商業準則的行為在飛雅特都是不被允許的,公司目前正就此事與義大利總部保持溝通,瞭解確認相關事宜。
長城汽車態度則非常強硬,宣傳部部長商玉貴一口咬定飛雅特涉嫌竊取商業機密。「長城汽車已掌握了確鑿證據,證明飛雅特曾私自到長城廠區研發場地,偷拍了長城精靈在研發時的照片。」
官司從大陸打到義大利
飛雅特和長城汽車是一對老冤家。07年6月義大利飛雅特公司也曾經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長城汽車的精靈轎車侵犯了飛雅特「新熊貓」小型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
去年12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飛雅特提出的請求不予支持,長城汽車勝訴。
但在義大利,長城汽車卻遭到不一樣的待遇。去年7月,義大利都靈(Turin)一家法院一審裁定,長城汽車公司生產的精靈車型,模仿了飛雅特的小型車「新熊貓」,並禁止長城精靈在歐洲地區銷售。長城不接受判決結果,表示要繼續上訴。
同一案件出現了不同的判決結果,不管判決為何,必有一方無法接受。但就飛雅特新熊貓與長城精靈的外觀及內裝來對照,很難說服人「精靈」沒有抄襲「熊貓」之嫌。飛雅特派人潛入長城汽車內部偷拍「精靈」車,目的多半是為了掌握長城抄襲的「罪證」。
有分析認為,大陸小型車模仿歐美車款,並以低價大量銷進歐洲市場,使傳統歐洲車廠面臨極大的競爭壓力;長城汽車控訴飛雅特也是希望趁熱打鐵,藉此擺脫抄襲的陰影,更好地開拓歐洲市場。
中國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賈新光認為,大陸小型汽車企業發展的初期模仿十分普遍,不要說大陸本土汽車企業,就是TOYOTA、現代等這些日韓企業在起步之時,也都經歷過一段不太風光的「模仿」歷史。
大陸企業逐漸重視IPR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模仿之後這些廠商最後都脫胎換骨,開闢了一個不同於歐美車系的新戰場。用比較白話的說法是,「山寨」過後有了資本積累,就該打造屬於自己的東西。
賈新光表示,大陸的知識產權(IPR)保護觀念是在改革開放後才碰到。許多大陸廠商藉由模仿,對外國公司的產品競爭構成一種威脅,所以在這種狀況下會打這場官司。
他指出,企業一開始不注意這個東西,但慢慢的已有這種意識。
在大陸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雙向的東西,一方面是對自己的知識產權要保護,另一方面卻去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大陸長城汽車與義大利第一汽車大廠飛雅特之間戰火未了。繼07年飛雅特控告長城侵權後,長城10日發布官方消息稱將狀告飛雅特侵犯其商業秘密。若告上法院,將成為大陸本土品牌汽車控訴外國廠商「商業間諜」的第一案。
這場商業間諜羅生門已延燒數月。今年6月,長城汽車即以飛雅特侵犯其商業秘密為由,向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長城汽車指控,飛雅特曾私自到長城廠區研發場地,偷拍首款小型車「長城精靈」在研發期間的照片。
兩造商業戰火延燒數年
此案最終長城汽車勝訴,石家莊市中級法院並在「十一」前夕,向飛雅特駐上海總部送達「飛雅特侵犯長城汽車商業秘密」起訴狀。飛雅特上海總部以不是飛雅特總部為由拒絕簽收,要求送達義大利總部。
飛雅特大陸公司10日發布聲明回應稱,目前在沒有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許多媒體運用諸如「飛雅特剽竊商業機密」的說法既不客觀也不可信。
飛雅特在聲明中指稱,任何違反商業準則的行為在飛雅特都是不被允許的,公司目前正就此事與義大利總部保持溝通,瞭解確認相關事宜。
長城汽車態度則非常強硬,宣傳部部長商玉貴一口咬定飛雅特涉嫌竊取商業機密。「長城汽車已掌握了確鑿證據,證明飛雅特曾私自到長城廠區研發場地,偷拍了長城精靈在研發時的照片。」
官司從大陸打到義大利
飛雅特和長城汽車是一對老冤家。07年6月義大利飛雅特公司也曾經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長城汽車的精靈轎車侵犯了飛雅特「新熊貓」小型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
去年12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飛雅特提出的請求不予支持,長城汽車勝訴。
但在義大利,長城汽車卻遭到不一樣的待遇。去年7月,義大利都靈(Turin)一家法院一審裁定,長城汽車公司生產的精靈車型,模仿了飛雅特的小型車「新熊貓」,並禁止長城精靈在歐洲地區銷售。長城不接受判決結果,表示要繼續上訴。
同一案件出現了不同的判決結果,不管判決為何,必有一方無法接受。但就飛雅特新熊貓與長城精靈的外觀及內裝來對照,很難說服人「精靈」沒有抄襲「熊貓」之嫌。飛雅特派人潛入長城汽車內部偷拍「精靈」車,目的多半是為了掌握長城抄襲的「罪證」。
有分析認為,大陸小型車模仿歐美車款,並以低價大量銷進歐洲市場,使傳統歐洲車廠面臨極大的競爭壓力;長城汽車控訴飛雅特也是希望趁熱打鐵,藉此擺脫抄襲的陰影,更好地開拓歐洲市場。
中國汽車行業資深分析師賈新光認為,大陸小型汽車企業發展的初期模仿十分普遍,不要說大陸本土汽車企業,就是TOYOTA、現代等這些日韓企業在起步之時,也都經歷過一段不太風光的「模仿」歷史。
大陸企業逐漸重視IPR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模仿之後這些廠商最後都脫胎換骨,開闢了一個不同於歐美車系的新戰場。用比較白話的說法是,「山寨」過後有了資本積累,就該打造屬於自己的東西。
賈新光表示,大陸的知識產權(IPR)保護觀念是在改革開放後才碰到。許多大陸廠商藉由模仿,對外國公司的產品競爭構成一種威脅,所以在這種狀況下會打這場官司。
他指出,企業一開始不注意這個東西,但慢慢的已有這種意識。
在大陸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雙向的東西,一方面是對自己的知識產權要保護,另一方面卻去侵犯別人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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