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華僑法律地位 中醫師向韓國會陳情
【中央社╱2009.10.13 06:15 am
旅居首爾的華僑中醫師孫承通今天向南韓國會法司委員會寄出一封陳情函,籲請韓國國會議員在決議「複數國籍法」修正案時,將在朝鮮半島紮根逾百年的華僑也包含其中。
65歲的孫承通告訴中央社,他於9日以「在韓華僑致(李明博)總統先生的一封信」為題投書「朝鮮日報」中文網站。
今天他又向國會陳情,希望國會議員們能夠體諒華僑們的悲哀,籲請韓國政府考量旅韓華僑的法律地位,給他們雙重國籍
他在投書中指出,9月2日,韓國法務部提出國籍法修正案,10月交給國會,裡面對於雙重國籍的受惠者,未將華僑包括在內,表示遺憾。
孫承通表示,聯合國憲章指出生存權是人類的基本人權。韓國政府只給旅韓華僑F-5永住權的外國人登錄證,而華僑們不知道生存權與永住權有何分別。
他說,在永住權下,華僑們受到種種差別待遇,包括不能享受到國民住宅分配、不能得到銀行的住宅貸款、沒有國民年金、沒有障礙者國家補助、不能當國家公務員、不能得到貧窮補助和醫療保險等。
關於雙重國籍,他認為,即使國會通過了雙重國籍法,一部份人希望申請,但也有一部份人不想申請。不想申請的原因是因為入了韓國籍,子女讀的是中國書,考韓國大學便成了問題。
他在投書中說,韓國不承認華僑是少數民族,把華僑歸類為外國人,希望韓國能夠有少數民族保護法。
近百年來,韓國華僑從12萬人銳減到目前的1萬5000人左右。漢城華僑中學學生人口,每年都在減少,已從過去的2800多人劇減為目前的600多人。
他強調,華僑是導引中國觀光客來韓的橋樑、也是繁榮韓國社會的基礎之一,他們絕對不是米蟲或守財奴,實在有必要給他們雙重國籍。
【2009/10/13 中央社】
【中央社╱2009.10.13 06:15 am
旅居首爾的華僑中醫師孫承通今天向南韓國會法司委員會寄出一封陳情函,籲請韓國國會議員在決議「複數國籍法」修正案時,將在朝鮮半島紮根逾百年的華僑也包含其中。
65歲的孫承通告訴中央社,他於9日以「在韓華僑致(李明博)總統先生的一封信」為題投書「朝鮮日報」中文網站。
今天他又向國會陳情,希望國會議員們能夠體諒華僑們的悲哀,籲請韓國政府考量旅韓華僑的法律地位,給他們雙重國籍
他在投書中指出,9月2日,韓國法務部提出國籍法修正案,10月交給國會,裡面對於雙重國籍的受惠者,未將華僑包括在內,表示遺憾。
孫承通表示,聯合國憲章指出生存權是人類的基本人權。韓國政府只給旅韓華僑F-5永住權的外國人登錄證,而華僑們不知道生存權與永住權有何分別。
他說,在永住權下,華僑們受到種種差別待遇,包括不能享受到國民住宅分配、不能得到銀行的住宅貸款、沒有國民年金、沒有障礙者國家補助、不能當國家公務員、不能得到貧窮補助和醫療保險等。
關於雙重國籍,他認為,即使國會通過了雙重國籍法,一部份人希望申請,但也有一部份人不想申請。不想申請的原因是因為入了韓國籍,子女讀的是中國書,考韓國大學便成了問題。
他在投書中說,韓國不承認華僑是少數民族,把華僑歸類為外國人,希望韓國能夠有少數民族保護法。
近百年來,韓國華僑從12萬人銳減到目前的1萬5000人左右。漢城華僑中學學生人口,每年都在減少,已從過去的2800多人劇減為目前的600多人。
他強調,華僑是導引中國觀光客來韓的橋樑、也是繁榮韓國社會的基礎之一,他們絕對不是米蟲或守財奴,實在有必要給他們雙重國籍。
【2009/10/1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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