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洋:家譜未列李寶珠與子女
* 2009-09-09 * 中國時報 對於三娘李寶珠出招,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昨晚拿出家譜,發表聲明強調王永慶生前堅持「一夫一妻制」,從不知李寶珠曾於何時、何地與王永慶結婚,反擊其「合法配偶說」。
王文洋指出,依中華民國法律,重婚為刑法中的犯罪行為,王永慶生前不可能干犯國法,以已婚之身在民國四十六年又與李寶珠舉行婚宴,所以不可能有「合法成立有效之婚姻」存在。
王文洋並拿出家譜強調,從王永慶於民國五十六年二月所制作的王長庚(王永慶父)族譜可知,即使在李寶珠所稱的結婚後的第十年,家譜系統圖中也未見李寶珠及其所生子女列入,另自戶籍登記資料中也可知,李寶珠與父親所生的子女,於民國四十九年陸續出生,也都以「非婚生子女」身分申報,再於事後「認領」。
對於李寶珠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確認其合法配偶身分及繼承權訴訟,王文洋表示遺憾,他指出,如果真的像三娘所言,那麼戶籍資料上,她為何未載為「配偶」,而是被登記為「家屬」。
王文洋強調,王永慶生前深知社會秩序必須先「齊家」,才能獲得維護,堅持「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制度,豈容李寶珠藉偏離事實的主張,加以破壞。
* 2009-09-09 * 中國時報 對於三娘李寶珠出招,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昨晚拿出家譜,發表聲明強調王永慶生前堅持「一夫一妻制」,從不知李寶珠曾於何時、何地與王永慶結婚,反擊其「合法配偶說」。
王文洋指出,依中華民國法律,重婚為刑法中的犯罪行為,王永慶生前不可能干犯國法,以已婚之身在民國四十六年又與李寶珠舉行婚宴,所以不可能有「合法成立有效之婚姻」存在。
王文洋並拿出家譜強調,從王永慶於民國五十六年二月所制作的王長庚(王永慶父)族譜可知,即使在李寶珠所稱的結婚後的第十年,家譜系統圖中也未見李寶珠及其所生子女列入,另自戶籍登記資料中也可知,李寶珠與父親所生的子女,於民國四十九年陸續出生,也都以「非婚生子女」身分申報,再於事後「認領」。
對於李寶珠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確認其合法配偶身分及繼承權訴訟,王文洋表示遺憾,他指出,如果真的像三娘所言,那麼戶籍資料上,她為何未載為「配偶」,而是被登記為「家屬」。
王文洋強調,王永慶生前深知社會秩序必須先「齊家」,才能獲得維護,堅持「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制度,豈容李寶珠藉偏離事實的主張,加以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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