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最有利標評選

各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時,宜採最有利標評選優良之技術服務廠商,避免影響工程品質及效率/ 2009-07-27
機關人力或專業能力不足者,建議委託民間具工程專業及實績之廠商以專
案管理之方式辦理,以避免影響工程品質及效率,對機關或公眾造成損失

主 旨:為提升公共工程品質,技術服務案件,建議採最有利標評選;另機關人力
或專業能力不足者,建議委託有經驗之專案管理廠商辦理,詳如說明,請
螥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辦。
說 明:一、技術服務費用占整體工程經費比率有限,但影響工程品質及效率至鉅
,一旦工程規劃設計不當、監造不實或管理不善,對機關或公眾所造
成之損失,可能遠大於技術服務費用千萬倍以上。經查有部分機關採
最低標決標方式,辦理規劃設計及監造之技術勞務服務工作,由於競
標之結果,造成低價搶標,以致執行計畫過程中發生嚴重之設計缺失
,延誤工期或未落實監造,乃致公共設施使用年限大幅縮短,浪費公
帑,有鑑於此,技術服務採購之遴選廠商,宜採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
商。機關委託技術服務時,併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編列合理費用:
ɸ1.技術服務費用與技術服務廠商之服務品質息息相關,機關辦理技
術服務採購,對於技術服務費用之估算,應就個案特性及實際需
要,確實考量委託服務內容之多寡、難易度及所需工作人力品質
之薪資行情酌定之。
2.請各機關核實訂定服務費用,建議按服務成本加公費法或總包價
法之方式編列,而非以固定比例之方式辦理。
3.服務費用未達公告金額之技術服務採購,亦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
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及最有利標
作業手冊貳.三「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之作業程序
辦理,以遴選有能力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
事務所承攬,以消弭不當的規劃設計造成基礎建設浪費。
(二)小型工程併案以開口契約評選:可將同類小型工程之技術服務案件
,合併依本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辦理公開客觀評選,
並得採開口契約方式辦理。其採購件數較多者,亦得採複數決標之
方式,並應避免集中由少數廠商承攬轉包之發生。
(三)辦理廠商資格預審:可依本法第 21 條規定採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
,預先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建立合格之技術服務廠商名單,並給予
經資格審查合格之技術服務廠商平等受邀參與各相關階段投標之機
會。
(四)擬定具體評選項目:機關評選技術服務廠商,可將廠商於該「技術
服務項目之經驗、能力及信譽」納入評選項目,包括優良、不良紀
錄或事蹟納入評比,並就該廠商所提報之工作計畫、預定進度,考
量其如期如質履約能力,衡量指標得包括主要工作人數及尚在履約
契約件數、金額與是否逾期等情形。
(五)明定廠商主要人員資格條件:闻
1.本會業以 97 年 10 月 22 日工程企字第 09700436390 號函各
機關辦理涉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 3 條及第 4 條之
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其訂定投標廠商資格應注意之事項(公開於
本會網站)。
2.查「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第 8 條第 10 款已明定「乙
方履約人員對於所應履約之工作有不適任之情形者,甲方得要求
更換,乙方不得拒絕。」
3.至廠商主要工作人員不適任之具體事項,譬如可歸責於該員之工
程查核列為丙等、進度逾期情形、及品質缺失逾期未改善等,請
依「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第十條第三項至第五項及「公
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之規定於委託契約明定

(六)加強廠商履約管理落實簽證責任:工程主辦機關加強履約管理,其
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設計、監造簽證者,應查
察技師是否有實際執行設計、監造責任,其有違反技師法應付懲戒
情事者,工程主辦機關應檢具事證交付懲戒。
(七)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已明定委託技
術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得採限制性招標。本會另曾以
92 年 5螥月 20 日工程企字第 09200193720 號及 96 年 2 月
6 日工程企字第 09600038140 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各機關,
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委託技術服務案件,儘量依本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辦理。
二、另工程專業人力或能力不足機關,建議委託民間具工程專業及實績之
廠商以專案管理之方式協助機關推動,並將所需之人力編入計畫經費
,並得搭配以工程管理費進用臨時約用人員協助辦理,不至於造成人
力不足或過剩之問題。機關委託專案管理時,請注意務必採取正確觀
念及措施,說明如下:
(一)專案管理廠商代表機關執行業務,屬廣義之公務員,除應就技術層
面完全負責外,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法令規範;為確保專案
管理廠商服務品質,避免權責不分,專案管理廠商不宜同時辦理監
造業務。
(二)各機關在委託專案管理時,應編列合理費用並將相關權利義務及工
作需求載明於遴選招標文件中,訂定適當資格條件(如人員資格限
制、類似工程實績……等),以評選出真正有能力代表機關執行業
務之最優廠商。
(三)委託專案管理後,機關應尊重專業,充分授權專案管理廠商負責進
行施工督導及審查等各種技術性工作,主辦機關明確要求專案管理
廠商負起代表機關執行工程計畫之責任。
(四)本會訂有「委託專案管理模式之工程進度及品質管理參考手冊」及
「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公布於本會網站供各機關參考,
並於 98 年 6 月 3 日工程管字第 09800240930 號函函送修正
「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明確劃分履約時相
關單位間之權責,請各機關據以準備招標文件。

Comments

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

工程排水量設計 與 暴雨量

  獨家/直擊大巨蛋落下「瀑布」 民眾疑惑問:排水系統呢? 14:35 2021/06/04   中時   張穎齊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民眾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南湖大橋下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北市消防局門口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六張犁信安街淹水。(北市府提供/張穎齊台北傳真) 中央氣象局發布豪大雨特報,受颱風及鋒面接近影響,北市中午12時起開始有持續性的強對流發展,市中心有瞬間強降雨,文山、大安及信義區時雨量均超過100毫米,大安及信義區最大10分鐘雨量均超過30毫米,多處積淹水。不過也有民眾直擊拍下大巨蛋從「蛋頂」沖下的瀑布影片,疑惑直呼「排水系統呢?」 北市府表示,目前測得最大累積雨量為大安區福州山站127.5毫米,水利署已發布南港區淹水一級警戒及松山區一級警戒,水利處稍早通知南港區南深陸閘門因為逼近警戒水位,可能隨時關閉。 此外,水利處也已通知各區里,因目前瞬間強降雨遠大於下水道的容量,會有積水狀況發生,如有地下室的應盡速關上防水閘門,減少積水進入地下室造成損失。而木柵路2段109巷口淹水,深約20公分,範圍約100平方公尺,南湖大橋下淹水長度約50公尺、寬度約10尺、深度約50公分。

拆除案 與都更案類似之場景 溝通或方案可能不足

緊急喊停!拆南鐵最後1戶踢鐵板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拆除取消 07:42 2020/07/23   中時   鐵道局中工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宣布今天拆除喊卡。(曹婷婷攝)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影》緊急喊卡!拆南鐵最後一戶 雙方對峙1小時 鐵道局今不拆了! 拒拆遷戶陳致曉家門外一度聚集大批警力。(曹婷婷攝) 反對拆遷抗爭者守在大門內。(曹婷婷攝) 警方在7點多撤離,鐵道局隨後宣布取消今天拆除行動。(曹婷婷攝) 台南鐵路地下化強拆作業預計今天清晨6時拆除最後一棟拒拆遷戶、青年路陳致曉家,交通部鐵道局中工處人員和大批警力6點一到在陳宅外宣讀拆除程序於法有據,屋內上百人不斷高呼「反東移、反對徵收」口號,雙方對峙1個多小時後,鐵道局中工處7點20分宣布基於避免衍生衝突,衍生社會成本,今天拆除計畫決定取消。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7點20分出面宣布,南鐵地下化是台南重大計畫,但因為考量陳宅有許多人,基於避免造成衝突及衍生不必要社會成本,決定取消。他強調,因全案只剩陳宅拒拆,接下來會傳持續跟陳致曉溝通。 針對鐵道局宣布暫緩任務,陳致曉表示,將討論戰術,「但我不會因此開心,因為今天不攻,明天、後天也會來。」並回嗆「他來我就打!」 反南鐵東移拒拆 自救會長嗆:「歡迎攻進來」 07:12 2020/07/23   中時   反南鐵東移聲援民眾守在待拆戶家中,不願撤離。(李宜杰攝) Facebook   Messenger   Line   Weibo   Twitter   Telegram   複製連結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警民仍持續對峙中,鐵道局也釋出善意要溝通。(李宜杰攝) 配合南鐵地下化工程,鐵道局中工處預計今日(23)清晨6時拆除東區青年路陳家。目前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會長陳致曉與雙親,及超過百名聲援民眾守在陳家客廳,手拉手拒絕撤退,警方及鐵道局人員被拒於門外,並提出要與陳致曉溝通,陳致曉則回嗆「絕不會交涉,歡迎攻進來!」 據悉,目前怪手已進駐陳家後院,百名警力、消防車、救護車也都部署完畢,衝突一觸即發,聲援民眾痛斥「行政訴訟還在打,不要當政黨打

司法改革心

中時社論》司法改革 制度要改心更要改 2017/6/11 下午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1分組第4次增開會議在司法院開會。(黄世麒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5個分組分別進行了3個月的會議,已全部結束。5個分組各自提出數十件改革提議,總量非常可觀,多項分組決議曾引起社會高度爭議,且司法院、法務部、律師團體間顯然有嚴重的價值觀與職務立場衝突,接下來幕僚人員如何進行議題綜整,全體會議如何達成總結性結論,事關改革成敗與國家民主發展,身為媒體必須關注,並適時對社會發出建言與警語。 分組討論議題牽涉甚廣,從金字塔式的訴訟制度、賦予大法官違憲裁判審查權、保障司法程序弱勢方權利、修復式司法法制化,到研究設立商業法院、特別勞動訴訟程序、稅務法庭,到高度政治性的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切斷政治干擾司法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調整法官晉用制度、終審法院行公開言詞辯論、研議法庭直播提高司法透明度,及檢察體系的性格定位、刑事訴訟程序從起訴的方法開始改變,到改善判決文書格式以求易懂等。 司法的重要性,這裡就不必再行強調。司法的社會公信力嚴重不足,到達需要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來開藥方治病的地步,本身就令人痛心疾首。其實司法改革大業,一方面固然有制度上需要調整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有司法人員行為、文化必須大幅檢討改進之處。改革制度需要協調立法、行政、司法甚至考試諸院配合行事,但相對司法相關人員的「革心」,還是比較容易,人的行為與文化改變更困難。台灣民主體制下司法獨立,不受行政及政治干預,為了追求司法獨立的提升而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尤其困難。 改變司法人員的行為與文化具有先天性的困難,在這次司改會議過程中已一覽無遺。這次會議特別引進了半數不具法律背景的委員參與討論,其實就是希望避免法界人士研議司法改革時,閉門造車、諱疾忌醫,甚至護短,成為改革的障礙,但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毛病仍然不時出現,雖不令人意外,但仍然對會議的進行與成果形成負面的影響。法界人士包括官員、教授、司法從業人士,因為諱疾忌醫甚至護短而在媒體上攻訐,不惜傷害司改會議的社會形象,令人感到遺憾。 諱疾忌醫甚至護短的現象,從議題處理方式的輕重選擇,也可看得出來。關說司法,特別是政治人物包括民意代表關說司法,問題普遍而且觀念嚴重偏頗的程度,從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加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訴訟案件中,就足以一覽無遺。政